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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绍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绍兴二环北路及东西延伸段(镜水路-越兴路)智慧快速路工程(镜水路至越东路)道路交通协警人员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CGSHZJ-2020-N000319)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28 标签: 浙江省招标 绍兴市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28
截止日期:2020.08.19
招标业主: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绍兴市
内 容:**二环北路及东西延伸段(镜水路-越兴路)智慧快速路工程(镜水路至越东路)道路交通协警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 CGSHZJ-****-N
关键词: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绍兴二环北路及东西延伸段(镜水路-越兴路)智慧快速路工程(镜水路至越东路)道路交通协警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建(绍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 CGSHZJ-2020-N000319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国有企业委托代理采购-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1

绍兴二环北路及东西延伸段(镜水路-越兴路)智慧快速路工程(镜水路至越东路)道路交通协警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7350000元/年

¥0.00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八、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0年 07 月 28 日 至2020年  08 月 04 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b.sx.gov.cn

3.报名地址:***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联系电话***

5.提示: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 08 月 19 日9:00时整在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室开标。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顺丰快递。邮编:312000,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二楼2F-202-B,签收人:许静丽,联系电话:15068509660。)。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834433526@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

3.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http://www.zjzfcg.gov.cn和http://ggb.sx.gov.cn

十二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三、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F-202-B室];联系人:陈珊珊;联系电话:0575-88644488。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凤林西路125号);联系人:赵龙;联系电话***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建(绍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庄昭兵  0575-88326803

2.采购代理机构: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许静丽  15068509660

十五、其他:

1、因疫情期间,参加现场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佩戴口罩并配合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建(绍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和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防疫工作。

中建(绍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8日

附件下载:
7.27绍兴二环北路及东西延伸段(镜水路-越兴路)智慧快速路工程(镜水路至越东路)道路交通协警人员服务采购项目(审后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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