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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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31 |
地 区: | 兴山县 |
关键词: | 设计 |
昭君镇响龙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设计经昭君镇人民政府批准,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昭君镇响龙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设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兴山县昭君镇响龙村
2、项目质量要求:设计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2)《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总体规划(2009—2020)》;
(3)《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十三五”规划》;
(4)其它现行国家及省、市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规范、规程。
3、项目内容:从回龙寺至村委会沿主线公路5.25公里周边建设生态廊道、道路节点文化广场、村庄美化、村委会文化广场四个方面等。
4、完工时间:自签订合同起30日。
三、项目拦标价: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园林景观设计资质,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于2020年7月28日在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网站、昭君镇人民政府和昭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公开栏公开发布采购公告。
七、谈判会:
本项目将于2020年7月31日9时30分在兴山县财政局昭君财政所三楼会议室进行谈判。承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报价清单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准时参加谈判会。
八、合同签订
本项目合同在公示期满后三日内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响龙村村委会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九、联系方式
发包人:兴山县昭君镇响龙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电 话:***
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
2020年 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