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8 |
---|---|
招标代理: |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大庆市 |
内 容: | *****局铁人分局监控设备及日常维护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DZC********项目供应商: 采购单位现对参与DZC*************局铁人分局监控设备及日常维护采购项目供应商于****年*月**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具体如下: 供应商问题: 针对上次采购单位答复:此项目检测内容均是产 |
大庆市公安局铁人分局监控设备及日常维护采购项目质疑答复(2)
DZC20200690项目供应商:
采购单位现对参与DZC20200690大庆市公安局铁人分局监控设备及日常维护采购项目供应商于2020年7月24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具体如下:
供应商问题:
针对上次采购单位答复:此项目检测内容均是产品招标参数要求,是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满足的参数条件,也是我单位在实际使用中必要的功能,因我单位监控视频图像用于特殊情况使用,为保障广大人民的财产及生命安全对产品使用性能要求极高,为实际工作需要。要求提供保证产品性能的检测项,并没有不当之处,我单位验收时会按照采购需求逐条验收,对个别及重要的使用性能我单位需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结果,作为是否满足我单位使用需求的依据。我单位经过市场调研,行业内有不少于三家生产厂家的产品能满足招标参数的要求,具备综合竞争性。招标公告已经明确:开标现场,必须满足三个以上(含三个)厂家,否则本项目废标,故本项目不做修改。
我公司对于采购物品的重要性以及其用途属性深刻理解并高度尊重和拥护。
采购单位回复中表示对采购物品“性能”要求极高,并且对个别及重要的使用性能需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结果,然而本项目要求的检测报告内容全部体现的是对“功能”的要求,而不是体现“性能”的。对“功能”的要求在参数里面有体现而不应该要求检测报告,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 所以我方认为这种检测报告的要求是控标性行为。
采购单位答复:我单位经过市场调研,此项目检测内容均是产品招标参数要求,符合实际工作需要。要求提供保证产品主要性能和功能指标的检测项,并没有不妥之处,并且行业内有不少于三家生产厂家的产品能满足招标参数,具备综合竞争性。招标公告已经明确:开标现场,必须满足三个以上(含三个)厂家,否则本项目废标,故参数不做修改。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7月28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