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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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7 |
招标代理: |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为保证集体资产增值保值及*场化经营,***************受******淮河路街道办事处齐礼阎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现对******嵩山南路**号附*号《**大厦》写字楼整体招租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租,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路 |
为保证集体资产增值保值及市场化经营,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办事处齐礼阎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现对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10号附1号《南澳大厦》写字楼整体招租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租,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10号附1号《南澳大厦》写字楼整体招租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WX2020-0622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南澳大厦》写字楼位于郑州市嵩山南路与淮河路交叉口西南角,房屋始建于2004年,框剪结构,建筑地上9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930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产权证书面积为准);大厦外墙面、楼顶防水、室内给排水、楼道等公共部分需要翻修改造,消防主机、部分消防设施设备、监控设施设备需要重新更新、更换,用电设施设备需要全面维护、电梯需要更换;该项目权属明晰(所有设施、设备正常运营),写字楼所有权为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阎乡齐礼阎村民委员会(房产证名称)。
2.2招标范围:《南澳大厦》写字楼整体招租。
2.3租赁期限:15年。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该磋商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要求: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网络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单位负责人***
四、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
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3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近三年度);4提供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6公告时间后的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页截图。
注:供应商应按本磋商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及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委会核查)。
五、诚信保证金
5.1诚信保证金的形式:以转账或者电汇的形式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转账时务必注明“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10号附1号《南澳大厦》写字楼整体招租项目(二次)诚信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5.2诚信保证金的金额:100万元;
供应商须在2020年8月4日17时00分前(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转至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办事处齐礼阎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账户,成交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诚信保证金,未按时缴纳诚信保证金视为放弃该项目磋商资格。
账户名称: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办事处齐礼阎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交行淮河路支行
账 号:411062500010149103579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及地点: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0年8月7日上午9时30分。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启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办事处齐礼阎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电子邮箱***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