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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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锦江区 |
内 容: |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锦府办〔****〕**号)相关要求,三圣街道办事处拟就“职工双创空间”项目征集**方。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容 双方共同**建设“职工双创空间”,对职工进行提升美学教学和技能提升培训,开展艺术展览展示 |
关键词: | 街 路 |
根据锦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锦江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锦府办〔2019〕30号)相关要求,三圣街道办事处拟就“职工双创空间”项目征集合作方。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内容
双方共同合作建设“职工双创空间”,对职工进行提升美学教学和技能提升培训,开展艺术展览展示交流活动,增强职工幸福指数和获得感,孵化培育艺术人才、工匠、手工艺人等艺术领域人才并提供相应扶持,为入驻准企业及创业者提供孵化指导,提高就业创业率。
二、合作场所
甲方拟将位于锦江大道877号天府之家A栋右一、二楼用于合作运用三圣之窗双创空间,面积共计约991.79㎡(不含公摊,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
三、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1日。
四、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方需取得所有必须的政府批准、登记文件,并确保提供的证明文件在合作期间内完全合法有效。
2.申报方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注册地址不小于400平米(以租赁合同为主)。
3.申报方工作人员需具备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的资格证明或证书。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项目场所交由乙方进行运营管理,并对乙方进行监督。
2.甲方负责为乙方进驻提供必要的水、电、中央空调等设施设备接入。
3.乙方可在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以“职工双创空间”名义开展活动。
4.甲方负责公益项目面向职工群众进行广泛宣传,负责对乙方所有服务项目进行监督。
5.甲方根据乙方承诺的服务事项完成情况,每1年进行一次服务评级,考评办法由甲方根据“职工双创空间”职责制定。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自行筹集资金对项目场所进行设计、装饰、装修,装修方案需符合甲方整体装修风格、报甲方审核同意,总投入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设施设备投入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2.乙方承诺在合作建设期间提供以下公益服务内容:
①安排不少于3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职工双创空间”的日常管理及运行工作。
②根据“职工双创空间”管理职责及具体指标要求开展工作。
③开展活动时间和地点安排接受甲方指导和监管,且提前一周向甲方报送计划并组织实施。
3.乙方负责项目场所日常运行管理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维护,保养、水、电、物业管理费、人员薪资、相关税费等),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关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合作期间,乙方有权引进符合条件的入孵企业,乙方不得将资产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典当等。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各功能区用途,如遇因运行需要,对建构筑物进行改(扩)建、装修装饰或对运行业态进行优化调整的,须经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
5.合作期间,乙方作为安全责任主体,负责项目场所日常经营管理、维护、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资产完整、安全。如造成第三方任何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乙方在合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严禁开展与合作无关的政治、宗教活动,在运行期间无条件服从甲方监管。
(三)双方共同权利与义务
1.在合作场所内产生的所有文创产品甲方具有优先采购权。
2.合作场所运营项目以公益项目为主,乙方应在保证项目公益性的基础上进行运营管理。
六、申报材料
(一)机构相关资质证明、年检合格证明。
(二)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目标、机构自身情况及所能提供的资源情况、受益人群覆盖情况、社会效益、项目评估等内容。
复印件应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机构按公告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所有书面材料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壹式贰份,在申报日期截止前(工作日内)报送至三圣街道办事处三圣总工会办公室。
(二)提交申报项目截至时间:2020年7月31日17:00。
联系人***
电 话:***
申报材料提交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