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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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6 |
招标业主: |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地 区: | 南阳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年新购设备退税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供应商应通过招标办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豫工院磋商采购-****-* 项目名称:****年新购设备退税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项目概况
2019年新购设备退税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供应商应通过招标办电子邮箱***
项目编号:豫工院磋商采购-2020-9
项目名称:2019年新购设备退税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万元(以实际退税金额为准)
序号 |
名称 |
预算(万元) |
1 |
2019年新购设备退税工作项目 |
14.5(以实际退税金额为准)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税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
(2)提供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税务代理,税务咨询资格。
(3)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至少有三名以上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从业人员。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近三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时间:2020年7月28日8:00~2020年8月3日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招标办电子邮箱***
方式:请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和填写完整的《投标人信息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0年8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招标办电子邮箱***
时间:2020年8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孔明路校区行政楼152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报名时的审验并不作为响应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投标、开标方式,响应人需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报名、接受谈判文件电子版、发送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PDF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最后报价函(PDF格式),开标期间请务必保持在线和联系畅通。
报名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