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SXHA-TYLGZFCG202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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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7.27 |
截止日期: | 2020.08.07 |
招标业主: | 太原理工大学 |
招标代理: | 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西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人脸识别宿舍管理系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长风街***号和信商座**层招标部领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人脸识 |
关键词: | 宿舍 大学 |
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人脸识别宿舍管理系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招标部领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A-TYLGZFCG2020-323
2、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人脸识别宿舍管理系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9358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935800.00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1 |
人脸识别宿舍管理系统 |
1 |
套 |
包括动态人脸识别终端、闸机、宿舍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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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是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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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服务、施工)地点 |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学生公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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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支付方式 |
乙方将成交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验收合格后,且供货期间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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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5%的履约保证金。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约完毕,项目合同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一年后采购人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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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
详见商务、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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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详见商务、技术要求。 |
7、交货(服务、完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和使用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3、方式:
(1)潜在供应商携带“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格式如下表)”或将所有购买文件资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经审核合格后,发送电子文档或通过邮寄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2)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有误而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4)不接受同一邮箱发送的不同供应商的购买文件资料。
(5)为防止遗漏,请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
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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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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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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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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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姓名 |
电子邮箱 |
***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8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8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前来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址:***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电话、邮箱:13333413479、13363410827、sxha_g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