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内容;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7日至 2020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请供应商须于即日起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资料的扫描件(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于2020年08月03日16:30时前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syth20180518@163.com邮箱。在邮件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共沈阳市沈北新区纪委检查委员会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沈北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490008000004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