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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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1 |
地 区: | 天津市 |
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招标,于2020年7月27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和招标网(http://www. )上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概况:本招标产品用于招标人在生产PVC树脂和ABS树脂产成品包装中使用,需定期采购。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1.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 招标内容
2.1 招标项目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涤纶缝纫线采购项目
2.3 项目实施地点:
中国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兴化道1号,300455
2.4 招标货物列表: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涤纶缝纫线 详见第八章第1条“供货范围 |
30吨 |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储运仓库、临港原料库 |
2020年9月1日始至2021年2月28日止,每月按招标人实际需求送货。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4) 单位负责人***
(5)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6)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生产本招标标的产品的生产型企业且处在连续生产经营状态,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格声明”(格式见第一册第四章格式IV-9-1)、“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见第一册第四章格式IV-9-2)、“证书”( 格式见第一册第四章格式IV-9-5)和投标人连续生产经营书面承诺书原件。(如投标人加盖的投标人公章为复印件,则文件无效)。
(7) 投标人必须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能够查询到的相关批复证明截图”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上文件中投标人加盖的印鉴为复印件,则视为无效文件。)
(8)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复印件,如无排污许可证则须提供“危废物处理的有效合同”(如以上文件中投标人加盖的印鉴为复印件,则视为无效文件。)
(9)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涤纶缝纫线产品执行标准(企标、行标或国标),还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现执行标准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备案信息截图;并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与本次招标同型号的涤纶缝纫线产品的知名第三方质检机构(英斯贝克或SGS)或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要求时间为2019年至今(含2019年)出具的检验报告];(如以上文件中投标人加盖的印鉴为复印件,则视为无效文件。)
(10)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对近期生产的同型号的涤纶缝纫线产品的分析质检单复印件,分析质检单出具时间应为2019年至今(含2019年)(如以上文件中投标人加盖的印鉴为复印件,则视为无效文件。)
(11)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原件。
(1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加盖事务所公章的2019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上文件中投标人加盖的印鉴为复印件,则视为无效文件)。
(13)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投标人须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15)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处于暂停期内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6) 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8、2019三年内无法律纠纷、行政处罚记录、严重违法记录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17) 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有效,如在由招标人组织的考察活动中发现投标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投标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废除合同等要求(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8)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授权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四章,格式IV-8)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如负责本次投标的代表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3 未在招标机构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0年7月27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的期间内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11:30时及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下列地址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用可通过现金、网银、电汇交款。
地址:***
4.2 本项目只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在招标机构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日期和时间):2020年8月17日上午9:30时。
5.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辽宁路187号一楼104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5.3 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辽宁路187号一楼104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6.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评标结果公示将在中国国际招标网(http://www.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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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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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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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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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邮: |
chenyan1@bcig.cn; lixiujuan@bcig.cn |
招标机构: |
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邮: |
lihuiting@bcig.cn; liutiezheng@bcig.cn |
8. 汇款方式:
招标机构开户银行: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户名: |
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银行名称: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账号(人民币): |
稍后通知 |
投标保证金形式: 形式要求:电汇,不得用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