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影像实验室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XGC2020-H-0703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影像实验室实验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C座2层2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C2020-H-0703
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影像实验室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万元
最高限价:7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70 |
70 |
其他光学仪器 |
双色光纤记录仪、神经细胞活动激活及抑制控制器、二氧化碳培养箱、金属浴(可震荡)、液氮罐、磁力架和生物安全柜。其中二氧化碳培养箱、金属浴(可震荡)、液氮罐、磁力架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磋商,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其余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
合同履行期限:国产产品: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进口产品: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到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供应商是所投产品“生物安全柜”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生物安全柜”(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 B.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7日到 2020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C座2层209
方式:发售,现场领取。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需电子版文件,请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C座2层209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C座2层20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