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7 |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伊公路至**厅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已由**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 |
项目概况:
长伊公路至长春厅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2020-149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潜在投标人以网络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JLXR-2020ZCJY133
项目名称:长伊公路至长春厅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218.1625万元
最高限价:218.1625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地点:长春净月高新区。
采购范围:长伊公路至长春厅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10月15日,共计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注:符合2.2-2.4文件要求的企业给予投标报价扣除6%的价格评审优惠,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应当为拟投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2019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在2020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具有2019年1月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7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8外省入吉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9对于由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一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资质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最新)”,不能通过本工程的资格评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络报名
潜在投标人将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相关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中须可以明确查找出投标人企业股东名称)、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436322718@qq.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报名及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8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二楼西侧会议室(生态大街6666号)。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2.本项目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项目审核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