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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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6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高新区柴家小学餐厅维修及校园文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高新区柴家小学地址:**高新区柴家小学(**高新区柴家小学)联系方式:********(**高新区柴家小学)采购代理机构:**倍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省***高**(区)舜华路****号舜泰广场*号楼*-***联系方式:** |
关键词: | 小学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济南高新区柴家小学餐厅维修及校园文化工程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未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信用山东”网站(http://www.creditsd.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