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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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30 |
地 区: | 海南省 |
内 容: | 为做好***大气污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工作,我局拟聘请一家具有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开展该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切实做好招投标工作,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招标代理公司,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日*月**日至****年*月**日下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
一、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日7月24日至2020年7月30日下午17点前。
二、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1.编制招标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织招标事宜、公开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招标代理服务事宜。
2.代理单位必须确保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四、报名条件
1.符合海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条件。
2.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
五、招标要求
1.认真负责地完成招标代理全过程,对所编制的招标文件及项目清单能够严格把关并承担相关责任。
2.认真做好公开招标过程的各项记录并存档。
3.报价总计包含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六、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
5.代理项目业绩证明资料(相关代理合同);
6.代理费用报价。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以纸质密闭信封送达我局。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七、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0日下午17点前;
2.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南楼6016室;
3.联系人:刘娜;联系电话***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