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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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7 |
地 区: | 徐州市 |
内 容: | ****年******岚山镇袁楼等村土地整治(旱改水)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岚山镇人民政府实施的****年******岚山镇袁楼等村土地整治(旱改水)项目已经***自然**和规划局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自然资规发[****]**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 |
2020年徐州市睢宁县岚山镇袁楼等村土地整治(旱改水)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睢宁县岚山镇人民政府实施的2020年徐州市睢宁县岚山镇袁楼等村土地整治(旱改水)项目已经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自然资规发[2020]8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睢宁县岚山镇韩二村、高集村、袁楼村、老新庄村共4个行政村。
(2)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规模为271.63公顷,计划新增水田面积251.11公顷,造价约1200万元。
(3)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9月
(4)招标内容:包括灌溉工程、排水工程、配套建筑物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及未被列入建设招标黑名单的企业;
(2)投标申请人自2017年7月1日以来无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或被有关部门记录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现象;
(3)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本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到现场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5)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
(7)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无在建工程。(若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
(9)拟派建造师类似业绩:投标申请人拟派建造师自2015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价大于或等于600万元的土地整理、河道整治、桥、涵、闸、站、农村道路、农田林网工程,建造师承担上述任一种工程均视为类似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证明为准,三者须同时具备,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10)扣除所承担的其它合同占用的资金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前提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流动额度应不少于200万元;(所提供证明材料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据有效)
6.请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建造师本人持二代身份证于2020年8月7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00分到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格审查原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格审查原件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原件如下: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建造师二代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所报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注册建造师本人安全考核证书(B证)原件;
(7)拟派建造师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证明原件,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8)拟选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
(9)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流动额度应不少于200万元的证明材料(此证明原件留存,证明材料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据有效);
(10)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11)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贰套(1正1副,均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1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料。
上述原件用于资格审查,另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格预审申请书按以上顺序装订并编制目录、页码。资格审查的原件用档案袋装存,并提供原件清单,所有原件于资格审查结束后领取。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密封后提交。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单位报名。资料提供的齐全与否为资格预审通过与否的先决条件。
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在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a.现场备案:现场备案需携带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鲜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复印件至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01房间备案;b.网上备案:网上备案需发送开户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或加盖银行鲜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的扫描件、联系电话、业务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拾万元人民币;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八一路支行
账户号:496271176894
开户名: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
8.招标人将采用实地调研、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等方式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所报材料进行详细核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经查询有不良记录,将视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9.投标申请人项目组主要成员(拟选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
10.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工程实行建造师押证,中标单位必须将中标建造师证押于招标人处,待主体工程完成后,经业主批准解除押证。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2.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3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人可在公告发布时间内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7号1102-1103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1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在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7号1102-1103室)购买招标文件。
14.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5.招标人:睢宁县岚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尉勇立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