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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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31 |
地 区: | 福州市 |
内 容: | **省司法厅****-****年度厅机关 零星用水供应项目采购公告 由于第一次供应商报价没有符合采购条件的报价商,现拟第二次就采购****-****年度厅机关零星用水供应进行公告,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欢迎供应商继续按要求进行书面报价。 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年度厅 |
福建省司法厅2020-2021年度厅机关 零星用水供应项目采购公告
由于第一次供应商报价没有符合采购条件的报价商,现拟第二次就采购2020-2021年度厅机关零星用水供应进行公告,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欢迎供应商继续按要求进行书面报价。 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0-2021年度厅机关零星用水供应”。 二、报价需求 (一)报价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用水品牌检测报告; 2.具有福州市区内当日送货上门的能力。 3.福州市区内具有独立的经营场地(含营业网点、仓库),经营品种齐全。 4.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报价及比价方法 1.最高限价:30000元(含税价); 2.比价方法:本次采购采用最低价进行比选,最终根据供应商对合同包内的货物总报价高低进行排序,按实际报价最低的1名供应商为此次中选人。 (三)报价具体要求 1.报价人响应承诺:具有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能达到8小时内响应到位。 2.为保证服务、配送及时,报价人在福州市必须具有仓储配送能力,常备常用消耗和库存,有可能上门实地考察。 3.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次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4.本次询价,拒绝联合体报价,入选的报价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付款要求 中标供应商按照厅机关每月实际需求的数量供货,货款按照实际采购的数量给予结算,每月结算一次。 (五)合同期限:一年。 三、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0年 7 月 31日9:00时(北京时间),送达福州市西门井边亭11号福建省司法厅办公楼607室。报价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建省司法厅并进行登记,逾期送达的未按规定进行登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不纳入比价。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需附相关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文件份数:一式二份; 4.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不纳入评选; 5.对报价品牌及技术指标不完全响应的不纳入比价; 6.报价人报价应包括完成报价文件所确定的范围的全部费用。 7.报价相同情况下,由采购人随机抽选中选供应商。 五、联系人:周继业 杜振云 联系电话*** 比价现场监督人员:黄志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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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询价货物一览表
*** | 名称 |
规格 |
预估数量 |
单价 |
金额 |
1 |
农夫矿泉水 |
4瓶/箱、4L/瓶 |
350 |
38 |
13300 |
2 |
农夫矿泉水 |
24瓶/箱、380ml/瓶 |
50 |
40 |
2000 |
3 |
百岁山矿泉水 |
24瓶/箱、570ml/瓶 |
35 |
40 |
1400 |
4 |
景田、百岁山矿泉水 |
24瓶/箱、348ml/瓶 |
350 |
38 |
13300 |
合计 |
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