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府城派出所增建临时用房及房屋维修工程
2、招标人:凤阳县公安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凤阳县境内。
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凤阳县府城派出所,其中含:
便民服务综合大厅新建工程,临时板房加建工程,老楼装饰改造工程等。
3、工程控制价:546492.37元
4、工程控制价下浮15%,固定发包价:464518.51元(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5、工程款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审计满一周年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6、计划工期:工期 30 天。
7、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现场勘查、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评标办法:固定发包价随机抽取法
10、本项目采用报名制;
11、标书费:1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
3、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凤阳本地企业均可参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
4.1、请投标报名人于2020年7 月24 日至2020年7 月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工作日、北京时间),到凤阳县中都府邸办公楼407报名。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4.2、投标报名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
4.3、投标人资格由招标单位在开标时依招标文件审查确定,招标代理单位接收投标报名人报名不代表其资格合格;
五、交易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5.1、中标投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造价咨询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凤阳县公安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公安局(章)
联系人***
电 话:13675506363
代理机构:安徽闻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章)
联系人***
电 话:15385064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