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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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7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投标邀请书 致:**省米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闽卓建设有限公司、**凯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村镇龙头村竹木加工投资入股厂房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宁财【****】***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湖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 |
致:福建省米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闽卓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凯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湖村镇龙头村竹木加工投资入股厂房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宁财【2020】13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湖村镇龙头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审核造价人民币62.1824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建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湖村镇龙头村竹木加工投资入股厂房建设项目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K值范围8%-10%,由业主代表人现场随机抽取。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在宁化县内注册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3.6. 其他资格要求:无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但应在资格文件中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中标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按现行有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逾期未交清者,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应否决其投标,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以此类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7 月24 日至2020年 7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08 时 30 分 00 秒至 17 时 00 分 00 秒到 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贰仟元人民币(¥:12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上需注明投标单位和用途(工程名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 月 7 日16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4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和购买招标资料的证明到场核验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
邮编: 365400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化县支行
开户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006 0095 0610 0100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