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4 |
---|---|
截止日期: | 2020.08.18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省农垦**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年)项目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省农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省农垦**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年)项目(招标编号:****-***C********) |
关键词: | 规划 |
广东省农垦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2020—2035年)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东省农垦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年)项目(招标编号:0692-206C0114021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提供合格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1、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招标内容、数量、服务期和最高限价:
序号 |
包组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广东省农垦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年) |
1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成果验收。 |
95万元 |
含汕尾垦区建设用地1:10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 |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2)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注:如因机构改革,城乡规划资质续期处于暂停受理状态导致纸质证书过期的,城乡规划资质默认有效。如因机构改革,土地规划资质续期处于暂停受理状态导致纸质证书过期的,土地规划资质默认有效。)
3. 投标人不得被列为“失信惩戒”,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按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失信惩戒”页面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未提交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下载信用信息(打印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后附在投标文件中);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且主体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含主体单位);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分工;③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响应人联合体的每家成员单位同时具备上述第1,3 条的资格要求;④联合体投标,不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的每家成员单位同时具备上述第2条的资格要求,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整体资质须满足上述2 条资格要求;
5. 单位负责人***
6. 已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我公司的招标项目信息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s://www.gdebidding.com/,广东农垦信息网:http://www.guangken.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同时提供,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登录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查看。登录后,投标人可在我公司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和参与开标活动。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和投标;没有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好,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按照公告附件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由主体方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和参与开标活动,由主体方办理CA数字证书。购买招标文件时将《联合投标协议书》扫描件上传作为附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0-07-27 00:00:00起至2020-07-31 17:00:00期间。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均按包组进行计价出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购标支持银行转账或网上电子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请将购标款汇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东省分行营业室 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
(该账号只接受标书款,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至该账号)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08-18 09:3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六、开标方式:电子一步法。
七、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八、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有关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先生、谢先生(有关招标项目商务技术等问题可致电项目联系人***
电话:020-66341021、020-66341763;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510045;
网址:www.gdebidding.com 电子邮箱***
2、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0-66341904(有关电子投标的投标人注册、CA 办理事项的咨询)网上购标方法: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操作指南”。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0年7月24日
附件:
广东省农垦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2020—2035年)项目
招标编号:0692-206C01140213
国内招标文件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07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投 标 邀 请 函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东省农垦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年)项目(招标编号:0692-206C0114021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提供合格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1、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招标内容、数量、服务期和最高限价:
序号 |
包组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广东省农垦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年) |
1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成果验收。 |
95万元 |
含汕尾垦区建设用地1:10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 |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2)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注:如因机构改革,城乡规划资质续期处于暂停受理状态导致纸质证书过期的,城乡规划资质默认有效。如因机构改革,土地规划资质续期处于暂停受理状态导致纸质证书过期的,土地规划资质默认有效。)
3. 投标人不得被列为“失信惩戒”,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按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失信惩戒”页面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未提交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下载信用信息(打印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后附在投标文件中);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且主体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含主体单位);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分工;③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响应人联合体的每家成员单位同时具备上述第1,3 条的资格要求;④联合体投标,不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的每家成员单位同时具备上述第2条的资格要求,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整体资质须满足上述2 条资格要求;
5. 单位负责人***
6. 已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我公司的招标项目信息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s://www.gdebidding.com/,广东农垦信息网:http://www.guangken.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同时提供,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登录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查看。登录后,投标人可在我公司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和参与开标活动。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和投标;没有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好,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按照公告附件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由主体方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和参与开标活动,由主体方办理CA数字证书。购买招标文件时将《联合投标协议书》扫描件上传作为附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0-07-27 00:00:00起至2020-07-31 17:00:00期间。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均按包组进行计价出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购标支持银行转账或网上电子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请将购标款汇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东省分行营业室 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
(该账号只接受标书款,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至该账号)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08-18 09:3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六、开标方式:电子一步法。
七、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八、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有关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先生、谢先生(有关招标项目商务技术等问题可致电项目联系人***
电话:020-66341021、020-66341763;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510045;
网址:www.gdebidding.com 电子邮箱***
2、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0-66341904(有关电子投标的投标人注册、CA 办理事项的咨询)网上购标方法: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操作指南”。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
附件
联合投标协议书(如适用)
立约方:
(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广东省农垦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年)项目的投标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联合体各方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签订合同。
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采购人联系。
2、联合体投标工作由联合体共同负责,由联合体各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
3、(公司全称)为本次投标联合体主体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为协办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4、联合体协办方全权委托主体方购买招标文件、办理CA数字证书、编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开标等招投标活动;
5、联合体各方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6、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无效,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甲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联合投标时应签订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第二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用户需求书
项目基本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的精神,自然资源部先后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明确提出2019年全国需完成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同步推进市、县级空间规划;2020年前完成“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和“一张图”管理平台建设,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明确提出2019年底前要基本完成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编制,按程序于2020年3月底前上报国务院审批;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2020年底前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涉及空间利用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可在国家、省和市县层级编制,不同层级、不同地区的专项规划可结合实际选择编制的类型和精度。
广东农垦是中央直属垦区,实行“部省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管理体制。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农垦总局)辖下的汕尾2个二级农垦集团公司(农垦局),24家国有农场(合并为21家农场、3家农业公司),2个垦区国有农场土地总面积219万亩。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关于“推进垦区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 的精神,将农垦国有农场纳入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范围,结合广东农垦国有农场的实际编制农垦国有农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加强与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核对,批复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汕尾垦区和农场的项目建设提供规划许可依据以有效推动农垦改革发展、创新垦区土地管理方式,实现垦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服务内容
招标内容为汕尾垦区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即:(1)广东省农垦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年),其中还包括存量建设用地1:10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
招标子项清单一览表
序号 |
包组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广东省农垦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年) |
1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成果验收。 |
95万元 |
含汕尾垦区建设用地1:10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投包组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规划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 号)的要求,坚持在高水平保护中聚焦高质量发展,以垦区和农场的国土空间规划为抓手,统筹农场山、水、林、田、草等各种自然资源,围绕垦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争创全国农垦改革发展先行示范区,打造国际化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通过开展本次广东省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年),深入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关于“推进垦区新型城镇化”和《广东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巩固全省农垦改革成果,有效释放农垦改革红利,完善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创新土地和垦区物业管理方式工作,有序推进垦区各类物业确权发证,依法依规保障农垦土地和物业权益,高效规范、规划利用好本项目汕尾垦区存量建设用地,积极推进垦区土地资本化资产化。
本次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将以垦区存量建设用地在汕尾垦区的留存率为对规划编制方案一个重要考核指标之一,汕尾垦区的留存率须达到60%以上。通过本次规划,确保存量建设用地规模在汕尾垦区的留存,确保垦区存量建设用地面积不减少,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再利用效益大提质,以规划引领,谋划垦区发展和建设。
汕尾垦区农场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面积统计表
序号 |
垦区 |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
建设用地现状 |
||
现状未建设的面积(平方米) |
现状为已建设的面积(平方米) |
闲置面积(平方米) |
|||
1 |
汕尾垦区 |
395681.81 |
0 |
395681.81 |
0 |
合计 |
395681.81 |
0 |
395681.81 |
0 |
备注:1.现状以是否建设主要按有建筑物、硬底化判断。2.上述数据为垦区内部统计,以此作为考核目标数据,如与实测数据有差异,以实测数据为准。3.存量建设用地留存率=专项规划批复后的垦区建设用地面积÷垦区规划前存量建设用地面积×100%;
四、规划层级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等有关文件关于建立“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规定。广东省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为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在地级市层面明确垦区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建设规模、规划管控要求、分期建设项目等战略内容,明确地级市垦区的战略空间安排,融入地级市国土空间规划平台;包括汕尾垦区所辖农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规划范围为各农场范围,以农场为单位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做到“一农场一规划”,规划成果需对接并融入所在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五、主要规划内容
(1)规划范围
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规划范围为汕尾垦区行政管辖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农场单位用地范围。
本次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以垦区为单位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成果需对接并融入所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包括汕尾垦区所辖农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规划范围为各农场范围,以农场为单位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做到“一农场一规划”,规划成果需对接并融入所在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汕尾垦区(场区)汇总表
序号 |
垦区 |
农场 |
面积(平方千米) |
备注 |
1 |
汕尾垦区(3个) |
铜锣湖农场 |
57.7 |
汕尾市陆丰市东部,含并村面积约37.7平方千米 |
2 |
大安农场 |
10 |
陆丰市北部丘陵地带 |
|
3 |
梅陇农场 |
25 |
汕尾市海丰县西南部 |
|
汕尾垦区合计 |
92.7 |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规划远期展望至2050年。
(3)前期基础研究(汕尾垦区规划层面)
1)问题识别与形势研判。分析汕尾垦区(农场)山水林田草等资源开发利用的空间布局特征和演变规律,总结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整治的成效、风险、问题,研判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面临的变化形势与挑战。
2)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结合汕尾垦区(农场)的资源环境禀赋及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科学评价资源环境承载状态和潜力,明确资源环境短板和比较优势。
3)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影响汕尾垦区(农场)国土空间开发的区位、人口、交通、产业和经济等为主要因素,开展建设开发适宜性评价,划分建设开发适宜等级。
4)现有规划梳理及评估。以 “多规合一”为技术框架,整合汕尾垦区(农场)原有规划和近期建设项目,做好图斑差异分析,研究规划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5)基数转换。按照广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和技术转换等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垦区基数转换,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开展补充细化调研,并整合规划编制所需的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要求,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用于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6)垦区存量建设用地调查与再开发利用研究。深入开展广东农垦建设用地现状调查,摸清存量建设总数、分布、结构,加强对为开发利用的存量建设用地、已开发建设的存量建设用地、各类闲置用地的用地普查和统计。通过本次规划,着力保障汕尾垦区存量建设用地的再开发、再利用,确保存量建设用地在汕尾垦区的留存,确保垦区存量建设用地面积不减少,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再利用效益大提质,规划引领,谋划垦区大发展和大建设。
(4)规划编制衔接阶段
1)加强与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
规划编制过程中,需充分加强与省级、市级、县(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充分衔接,全面融入垦区所在的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和“一张图”数据平台,同步组织开发部门征求意见、专家评审、政府审议、规划报批等法定程序。
2)加强规划管控传导与衔接
加强垦区省级、垦区级和农场级等不同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垂直管控传导,加强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区三线”的衔接与传导,确保规划能落实、可实施。
(5)重要专题研究阶段(汕尾垦区层面)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明确要求,为确保规划方案科学有效,优先开展四大专题研究,系统研究对垦区(农场)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问题,构建垦区(农场)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支撑,对汕尾垦区规划进行系统指导,四大专题主要包括:
1)广东农垦垦(场)区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布局研究。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关于“推进垦区新型城镇化”和《广东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面梳理摸查广东农垦建设用地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现状约44422亩的未开发建设的存量建设用地(现状未农林用地)进一步优化布局,研究提出土地开发策略,研究确定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的土地对策思路和垦地合作新模式,充分巩固全省农垦改革成果,有效释放农垦改革红利,完善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创新土地和垦区物业管理方式工作,有序推进垦区各类物业确权发证,依法依规保障农垦土地和物业权益,高效盘活本项目汕尾垦区存量建设用地,积极推进垦区土地资本化资产化,激活“沉睡”的土地资源,按照农垦改革的系列精神文件,创新性地提出农垦存量建设用地开发的政策建议。
2)广东农垦垦(场)区产业体系现代化发展与布局研究。
围绕广东农垦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发挥垦区资源优势,按照着力发展两大主业板块和一个支持板块(两大主业板块即天然橡胶、剑麻等国家战略资源板块和糖业、畜牧、乳业、粮油、果蔬等城市安全食品板块,支持板块包括商贸流通、金融服务、小城镇开发建设、酒店旅游等)的战略构想,研究确定汕尾垦区和农场单位的产业战略布局,着力构建全产业链经营体系,实现垦区产业空间布局和国土空间用地需求的充分衔接,保障近、中、远期各类产业的用地需求。
3)广东农垦改革背景下的垦区(农场)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和模式研究。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关于“推进垦区新型城镇化,远离中心城镇的农场要逐步发展成为功能设施齐全、公共服务配套的新型小城镇。毗邻城镇的农场,要加大区域资源共享共建力度,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展城镇开发建设,防止互相隔离和重复建设,推动垦地城镇融合发展”的要求,充分衔接《广东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研究确定垦区医疗设施、教育设施、文化设施、卫生设施、社区管理设施、市政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和模式,根据不同场区的定位、功能、区位、交通等条件,差异化地配置各类公共基础设施,推进垦地和城镇融合发展,推动垦区新型城镇化建设。
4)广东农垦垦区(农场)用地管控研究。
研究提出垦区用地模式和配套政策,明确垦区土地开发的总体目标、重点区域与管控要求。将垦区全域纳入规划管控,明确建设用地的管控指标体系和用地管控指引,确保建设用地高效利用;构建各类非建设用地的分类分级管控要求,研究确定项目准入制度和正负面清单,确保垦区全域国土空间的严格管控。
(6)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及成果(汕尾垦区层面)
汕尾垦区规划包括:广东省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年);3个农场单位规划包括:广东省各农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年),其中垦区规划和各农场规划同步合并编制。
广东省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年)包括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农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两个层级,两个层级联动同步编制。
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在汕尾地级市层面明确垦区(农场)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建设规模、规划管控要求、分期建设项目等战略内容,明确垦区(农场)的战略空间安排,融入地级市国土空间规划平台。
各农场(含并村范围)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规划范围为各农场范围,以农场为单位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做到“一农场一规划”,规划成果需对接并融入所在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主要规划成果内容如下:
1)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与格局。科学确定各农场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的功能定位、发展战略;确定农场各类用地规模指标,明确农场约束性指标规模分配准则与分配结果;统筹生态、农业等重要保护区域和廊道,构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识别重大产业发展平台的空间布局与发展需求,依托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产业空间格局。
2)主导功能分区优化与管控。合理划分各农场主导功能区域;明确城镇、农业、生态三大发展功能区管控与发展指引。
3)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结合三调与规模分析研究,核准明确三条控制线的规模与格局,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的总体规模与空间格局;细化三条控制线管控、转换和准入规则,完善三条控制线优化调校机制。
4)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统筹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确定自然资源利用上限,提出资源供给总量;优化自然资源布局及利用时序;对接省、市、县及区域生态发展格局,推动区域环境协同治理。
5)区域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农场的生态优势,实现区域生态协调发展、产业融合、跨区域合作与共创共建。
6)城乡融合发展。根据城乡统筹、农业生产、新农村建设等有关要求城乡融合发展指引;明确农场城镇体系结构及各级城镇分工,构建城乡统筹发展格局;科学预留弹性发展空间;明确乡村振兴发展模式、战略和策略。
7)基础设施等支撑体系布局与管控。明确垦区交通设施规划布局及建设时序;确定垦区能源应急储备体系;以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为指导,加强滑坡、泥石流等自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防灾减灾设施布局。
8)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结合“三调”数据,明确垦区“山水林田湖草”空间布局;推动国土综合整治,防止污染;推动农村综合整治和拆旧复垦;推动旧城更新和生态修复。
9)城镇建设与品质提升。科学确定农场新型城镇化发展定位与用地布局优化,预留城镇发展弹性空间;研究确定分布合理、功能互补的产业空间布局体系,明确各农场产业空间布局;提出优化农场国土空间布局方案,构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配套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明确多维度防灾减灾空间格局,制定防灾减灾设施建设标准,确保生态环境与城镇安全。
10)垦城融合规划。按照垦区与城区融合发展的历年,科学梳理垦区位于属地城区范围内的存量建设用地,包括广州农垦总局位于广州城区内的存量用地和汕尾垦区位于属地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存量用地。从遵循城区规划、挖掘土地效能、促进片区功能提升、彰显垦区特色定位的角度,提出存量建设用地的开发建设指引,实现垦城融合发展。
11)传导机制与保障机制建设。构建高效有序规划传导机制。一是纵向传导:加强与省、市、县、镇国土空间的纵向传导,明确纵向传导的核心指标体系、基础设施廊道及控制线要素。二是横向传导:加强与农场所在地的县、镇国土空间规划的横向对接,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类专项规划的约束指导作用;构建规划监测指标体系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实时动态监测、维护;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等。
(7)规划成果体系(汕尾垦区层面)
广东省汕尾垦区(农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成果内容包括“六个一”:一本规划、一套图集、一系列专题研究、一个规划数据库(融入市县级数据库)、一个信息平台(融入市县级信息平台)、一套政策建议,具体如下:
形成一本规划。即广东省汕尾垦区(农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文本及规划说明。规划文本应当以条款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表述应准确规范、简明扼要,明确表述规划强制性内容。规划说明书应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作为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和图件使用的重要参考。规划评价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编制一套图集。在统一空间规划数据前提下,在统一空间规划数据前提下,编制形成包括规划成果图、基础分析图、评价分析图在内的垦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集。
①规划成果图。规划成果图为必备图件,汕尾垦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包括
a)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
b) 主体功能分区图;
c) 生态空间布局规划图;
d) 农业空间布局规划图;
e) 城镇空间布局规划图;
f) 重要产业集群布局规划图;
g) 重点基础设施规划图;
h) 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图;
i)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规划图;
j) 重点区域(流域)规划图。
②基础分析图。基础分析图可根据垦区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性绘制,包括:a)区位分析图;
b)地形地貌图;
c)行政区划图;
d)土地利用现状图;
e)地质、水文、灾害等其他现状图。
③评价分析图。评价分析图可根据垦区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性绘制,包括:a)生态保护重要性等级评价图;
b)农业生产适宜性等级评价图;
c)城镇建设适宜性等级评价图。
完成一系列专题研究。形成四大专题研究成果,为规划内容及其实施提供支撑。
建立一个规划数据库(融入市县级级数据库)。整合梳理现状及规划阶段的各类相关数据,按照统一数据标准,依托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平台搭建规划数据库,纳入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为后续垦区规划建设和许可提供依据。
建设一个信息平台(广东省垦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建设内容如下:
1) 建设模式
采用“省级统筹,汕尾垦区协同共建”的建设模式,统一标准建设广东省垦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乙方必须保证落实平台建设,保障对汕尾垦区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管理垦区建设项目。
2) 数据标准体系设计
制定广东省垦区(农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的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原则上以省自然管理部门提供的公共平台作为基础平台,在严格参照与遵循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垦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统一、开放、合理、实用、可操作的标准规范化体系,包括资源目录设计规范、数据建库规范、数据发布规范、服务接口规范、数据交换共享规范、运行管理机制等。
3) 样例数据治理及建库
梳理样例数据,制定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的数据资源目录,对样例数据进行格式转换、坐标转换和拓扑重建等数据治理入库工作,建立样例数据库,为广东省垦区(农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提供数据支撑。
4) 平台功能模块设计
① “一张图”应用
? 地图浏览:
地图基本的浏览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图层树、地图信息浏览、放大、缩小、量距离量面积等;
? 数据查询:
支撑地图数据的点击查询和条件查询,并可根据属性分类统计,对相关信息进行高亮显示;
? 数据共享
支持对选择的数据进行矢量导出和共享,支持按照制图模板生成标准化图纸进行打印;
② 土地管理
对垦区所有地块的信息浏览查看、信息修改包括新增、查询、导出、删除等,并支持地块信息分类统计,汇总导出。
③ 项目管理
对垦区所有项目的信息浏览查看、信息修改包括新增、查询、导出、删除等,并支持项目信息分类统计,汇总导出。
④ 监管决策
? 合规性检测
根据配置的冲突检测规则以及输入的分析范围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及其他各类法定规划与垦区的相关规划进行空间叠加分析,检测垦区规划和建设是否符合相关法定规划,并在地图上以可视化方式标识出叠加分析结果。
? 规划冲突分析
2) 根据配置的冲突检测规则以及输入的分析范围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进行空间冲突分析,生成一致图斑以及冲突图斑,并在地图上以可视化方式标识出矛盾问题。
? 长期监测
定期采集垦区运行管理数据,对垦区建设用地开发、国土空间保护等内容进行长期监测。
? 定期评估
定期采集垦区运行管理数据,构建评估模型,对垦区内资源环境承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等指标开展定期评估。
? 及时预警
定期采集垦区运行管理数据,构建预警模型,对垦区内可能发生的建设用地规模、资源环境承载力等情况进行风险识别并预警。
⑤ 运维管理
支持对平台用户、角色、权限、日志和数据等信息进行查看和修改等管理。
5) 平台接口设计
① 数据接口
针对项目本身的数据库建设,可通过数据更新工具或者服务接口方式更新现有数据,可实现数据的动态更新,保证数据现势性。支持按需扩充其他数据,增加数据目录层级,丰富数据展示形式。
② 与其他系统接口
预留与广东农垦集团其它项目系统和未来建设系统的接口需求,对于现有的信息化系统以及将来新增的系统,提供系统模块接口,实现即插即用的扩展功能。各系统依据统一的接口规范,开发各自的接口,以标准Web 服务的方式或API接口的方式实现对接。
提出一套政策建议。研究建立适合垦区实际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标准规范和规划评估修改、实施监测、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规划实施机制。
(8)存量建设用地1:10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测绘工作及费用已经涵盖在汕尾垦区规划内)
(1)测绘范围
本合同汕尾垦区农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面积初步统计,面积约0.4平方千米。具体区域根据垦区土地利用现状及使用权证情况确定。
(2)技术要求
测绘成果为国家2000坐标系,精度为1:1000,测绘深度和格式需符合国家测绘行业技术规范。
对于汕尾垦区存量建设用地中已发综合大证的用地测量,要求达到不动产登记测量标准,满足后续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进行土地权属分割需求。
(3)成果提交
提交全套矢量化测绘成果一式六套。
(4)进度要求
2020年7月前完成全部测绘工作。
(5)测绘成果验收
存量建设用地1:10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成果验收需由编制单位另行委托具备测绘资质的第三方出具测绘成果验收报告,并明确测绘成果符合测绘行业技术规范和用户需求书的技术要求。出具验收报告后2个月内由招标人按照国家、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现场验收。
六、成果验收质量要求与方式
广东省汕尾垦区(农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成果验收以规划成果获得相应省、市、县主管部门批复并完成数据入库后2个月内,由招标人组织根据合同要求,并按照国家、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如相关主管部门有相关文件或技术标准明确了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编制内容、报审程序和验收规定,则按新文件或技术标准执行。
七、编制进度要求
本项目编制进度分为两部分
(1)存量建设用地1:10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2020年8月前完成全部测绘工作。
(2)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分四个阶段推进:
1)2020年8月,完成现状调研与重要专题研究,统一工作底图;
2)2020年9月,完成初步方案编制,征求各级部门意见;
3)2020年10-11月,完成与省、市、县(区)、镇联动编制上报材料和技术对接,开展方案论证;
4)2020年12月,按省统一部署,完成规划成果报批、成果入库与平台录入建设。
上述第(1)至(3)阶段总工期约为120天。
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应加强对省级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成果标准、进度的统筹工作。鉴于汕尾垦区规划和省级规划协同编制,共同保障规划质量和进度,投标人应保证第(4)阶段的工期必须与省、市、县(区)空间规划工作安排及完成时间相一致。
八、付款方式
本项目试行分期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第一次付款(合同价30%) |
第二次付款 (合同价20%) |
第三次付款(合同价40%,用作汕尾垦区存量建设用地留存率指标考核,根据汕尾垦区的存量建设用地留存情况,计算汕尾垦区存量建设用地留存率指标进行考核后确定考核部分的付款比例) |
第四次付款 (合同价10%) |
1 |
广东省农垦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年) |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该包组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 |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征求垦区所在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和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按意见完善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该包组合同价的20%作为进度款。 |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获得主管部门批复后,经验收考核,汕尾垦区存量建设用地留存率达到60%以上,考核部分按留存率计算付款比例并进行付款(付款比例=(留存率-60%)/40%;留存率≥100%时,按100%计算);留存率低于或等于60%,考核部分的付款比例为0%,。 |
规划成果完成报批入库后,中标人需在本合同工作范围内为招标人提供一年的后续规划维护和技术咨询服务,服务期满后,服务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该包组合同价的10%。 |
九.服务要求
1. 中标人全面负责项目成果编制工作,需对项目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承担保密责任。
2. 中标人需组建高水平技术团队(1 名项目负责人***
3. 中标人需及时响应招标人提出的成果汇报、审查、修改、提交等要求及驻场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次例会须委派项目负责人***
十、其他要求
1. 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2.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包本项目工作。
3. 中标人应于项目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供项目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4.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招标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同一包组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第三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对 “投标人须知”中有关条款所作的补充和修改。两者如有不一致,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款 序号 |
内 容 |
---|---|
一、 说明 |
|
1.1 |
项目综合说明:1、招标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成果报批验收。 3、最高限价金额(元):详见招标公告 |
2.1 |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 |
2.4 |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3.1 |
广东省农垦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年)项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获得主管部门批复,且《广东农垦建设用地现状调查表》记录的现状为农作物面积和现状建筑物面积两项,规划为建设用地的留存率均达到采购人要求。 |
4.2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各包组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递交账户(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 开户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东省分行营业室; 地址:*** 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 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由各包组中标人统一支付。计算基数为各包组的中标金额。 |
*** | 二、 招标文件 |
6.1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
*** |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2.1 |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不。 |
13.1 |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接受。 |
14.1 |
(1)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同类项目业绩(如有) |
(2)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表(如有); |
|
(3)投标人应提供的其它有效文件: a.投标人开户(基本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如有请提供); b.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守信用重合同》证书(如有请提供); c.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如有请提供); |
|
(4)本次招标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分包:否。 |
|
(5)/ |
|
15.1 |
投标人应提供2017-01-01至今无违法违规活动的申明; |
16.3 |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 |
16.4 |
保证金缴纳账户 :供应商登录广东省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完 成网上购标后,由保证金管理系统为各购标供应商分别生成保证金缴纳账户并公布到系统中,供应商可到系统“投标管理->购标订单”里找到对应账号信息。每个包组对应每个供应商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所以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 |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7.1 |
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相关内容 |
17.2 |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120天内有效。 |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
|
19.2 |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相关内容 |
22.3 |
采用 综合评分法 法,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方法》 |
26.4 |
招标结果公示及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s://www.gdebidding.com/,广东农垦信息网:http://www.guangken.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公示期为 3日历天。 |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
|
30.3 |
本次招标项目是否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否。 |
八、附加说明 |
|
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以实际到账为准; 2、投标须知 第15.1 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格式第3.4盖章的资格声明函为准。 |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及项目综合说明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招标。项目综合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定义
2.1“招标人”是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2.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网(以下简称广东电子招标网)为电子招投标的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debidding.com/。投标人在购标前应在广东电子招标网完成网上注册。
2.4合格的投标人
1) 参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2) 关于分公司投标的,如果招标文件规定分公司投标需总公司授权的,投标人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单位负责人***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服务
3.1“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中标价的币种相同
(2)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列在投标报价中。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当天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收款银行帐号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
(5)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本项目为服务类,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
费率类别 中标金额(万元人民币) |
服务招标费率 |
100以下部分 |
1.5% |
100-500部分 |
0.8% |
500-1000部分 |
0.45% |
1000-5000部分 |
0.25% |
5000-10000部分 |
0.1% |
10000-100000部分 |
0.05% |
1000000以上部分 |
0.01% |
如某服务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36万元,总共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总共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36万元×1.5%
=5400元。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对招标代理服务费另有要求,以须知前附表的为准。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须知
4) 评标办法
5) 合同书格式
6) 投标文件格式
7)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问题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过广东电子招标网进行递交经电子签名的书面形式的澄清问题,但投标人须为招标代理机构在限期前的答复留下适当的工作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澄清问题进行书面形式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方式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召开答疑会。
6.2 书面形式是指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6.3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招标文件澄清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
7.2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时间发出的内容为准。
7.3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通过广东电子招标网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广东电子招标网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电子接收确认。投标人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充分考虑到上述修改。
7.4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时间,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
9.1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9.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参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按顺序编制,提供全面的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本须知的规定填写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2)按本须知的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本须知的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作出的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建议书、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技术文件及图纸、商务要求等。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编制。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人可以在购标订单里下载投标文件客户端。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投标报价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服务全过程和伴随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每项分类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备选方案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如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联合体投标
13.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招标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4)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 投标报价表;
6)其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15.2 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报价;
16. 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16.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现金、转帐、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代理机构账户到达代理机构账户。
16.3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4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中任何一种,在投标时将保证金递交凭证扫描提交:
1)、从投标人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或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户银行地址:***
注:①投标人汇缴保证金时应按包或标段汇缴,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金额汇缴。
②汇缴时务必在汇款单备注上标注招标编号。
2)、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提交的:
a.直接到(或汇到)上述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的地址递交,由银行开出回单。招标代理机构不另开收据。(交款时须向银行提供完整的招标编号)
b.银行营业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16.5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6投标保证金退还
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原额回投标人;
2)中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后,将合同副本交招标代理机构查证后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原额退回。
1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 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7. 投标的截止期、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
17.2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天数。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同一招标项目下的所有投标文件应采用投标人企业同一电子CA签名。递交文档的电子格式须严格按照招标机构提供的模板格式。
18.2 若为联合体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可由联合体主办方进行签署即可。
18.3 如本项目为监理项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字确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投标人企业电子CA签名、加密后上传至广东电子招标网(www.gdebidding.com),并确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9.2若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证书,投标人应将原件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机构,同时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将原件证书的扫描电子文档通过广东电子招标网上传。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广东电子招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其投标,撤回后可以再次提交投标文件。
20.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20.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禁止该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五、开标、评标定标
21. 开标
21.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组织公开网上电子开标。网上电子开标时,所有投标人代表必须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应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签到及确认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未签到并确认投标的投标人将视作放弃投标。
21.2 开标时间到达以后,招标代理机构宣布电子开标后,投标人须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在规定的60分钟内,投标人未完成解密操作或解密失败,作废标处理。
21.3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1.4 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应对电子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和CA电子签名。若未在系统限定时间内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同投标人已确认。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 评标由招标人依照招标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招标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招标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符合规定的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审、技术评审、价格评分。
22.3 本次评标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选定的方法,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
23. 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23.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3.4 投标文件否决投标条款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中的《初步审查表》。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电子签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
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投标的评价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 授标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6.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6.3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6.4 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招标结果,并在公示期结束后公告中标结果,并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27.1 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名第一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余按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中标备选人,由招标人依法选定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27.2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禁止该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六、异议和投诉
28.1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招标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纸质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28.2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异议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
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510045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2)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9. 合同的订立
29.1 招标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合同的标的、质量、履行期限条款和合同的价款、单价、比例条款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0. 合同的履行
30.1 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需要变更的,招标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招标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招标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招标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0.2 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规定备案。
30.3 如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要求,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其它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不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八、适用法律
31. 招标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评 标 方 法
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总则
1.评标委员会
1.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名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评委不超过评委总数1/3,其余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委会负责全部的评审工作,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委会的工作。评委会下设评标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记录评标情况等工作。评审专家(不含招标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招标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投标人有其他社会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 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1.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资格审查条款、否决投标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招标人的解释。
1.3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但该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书面要求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这些修正不应影响评标的公平公正。
1.5参与评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2.评标方法
2.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2本次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以及综合实力强的中标人。
3.评标步骤
3.1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排序推荐2位中标候选人。
4.评分及其统计
4.1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首先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商务评分。各评委的技术或商务评分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或商务评分。 然后,评出投标人的价格评分。将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分分别乘以权重并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将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二、初步评审
5.评标委员会按照《初步审查表》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只有对《初步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被认为响应的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6.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基本有序等。
7.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合,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
8.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实质参加投标人数是否够3家,以决定是否需废标。
9.无效投标的认定
9.1按《初步审查表》(见附表1)所列各项,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三、详细评审
10.详细评审是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10.1技术评分:评标委员会就投标人对技术响应表中各项因素进行评分,各因素所占权重见《详细评审表》(附表2),评分统计按本评标方法4.1条规定进行。
10.2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就投标人对商务响应表中各项因素进行评分,各因素所占权重见《详细评审表》(附表2),评分统计方法如前所述。
10.3价格评分:将评委会校核后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定义为评标价格。
基准价:通过初审的家数达到5家或以上时,去一个最高去一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0%作为基准价(通过初审达不到5家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再下浮0%作为基准价);
价格计算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将评委会校核后的各投标总价定义为评标价格。通过初审的家数达到5家或以上时,去一个最高去一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0%作为基准价(通过初审达不到5家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再下浮0%作为基准价);等于基准价格的投标报价定为10分,高于基准价格的评标价格则按其比例,每高于1%减0.2分,低于基准价格的评标价格也按其比例,每低于1%减0.1分,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人的价格评分。
11.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分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
权重(An) |
技术评审 |
44分 |
商务评审 |
46分 |
价格评审 |
10分 |
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的综合评分及其权重分配,代入下列公式计算各投标人的总得分。
评标总得分= F1+……+Fn
其中,F1…Fn分别为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分的汇总得分;An分别为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分权重值(当An是百分比权重时,F1…Fn还须乘以对应的百分比权重值)。
四、中标候选人
12.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并排序推荐2位中标候选人。
12.1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本项目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人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评分(由高到低);(3)商务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12.2中标价的确定:中标价以开标时开标价格为准;如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价中。
12.3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附表1:初步审查表(注:本表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初步评审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投标有效性审查项 |
1 |
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 □不满足 |
2 |
投标文件齐全,盖章、签字有效 |
□满足 □不满足 |
3 |
投标商务技术没有实质性不响应或重大偏离 |
□满足 □不满足 |
4 |
投标价格固定唯一,且没有超过所投包组的最高限价 |
□满足 □不满足 |
5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满足 □不满足 |
6 |
按规定提交足够投标保证金 |
□满足 □不满足 |
7 |
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 |
□满足 □不满足 |
8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的 |
□满足 □不满足 |
9 |
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 □不满足 |
10 |
未出现实质性偏离的合同条款 |
□满足 □不满足 |
备注:
1.评审时评委对投标人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
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 ,出现一个“不满足”为“不通过”;
3.对结论为“不通过”的投标,要说明原因。
附表2:详细评审表(注: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详细评审表
评比因素 |
分值 |
最高分值 |
评分细则 |
|
技术部分 |
44分 |
5分 |
根据投标人对垦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背景、需求、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是否全面准确,论述是否充分结合项目所在地的规划发展实际进行评分: 【该项评分以投标人的论述结合项目所在地的规划实际,且提供文本或图件作为评分依据,否则不得分。】 |
论述全面准确,充分结合垦区的规划发展实际的,得5分; |
论述较全面准确,能结合垦区的规划发展实际的,得3分; |
||||
论述不够全面准确,缺乏对垦区的结合分析的,得1分; |
||||
缺乏相关论述或内容,得0分。 |
||||
10分 |
根据投标人对垦区国土空间认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评分: 【该项评分以投标人结合项目所在地的实际和现状数据进行论述,并提供文本和图件作为评分依据,不提供者不得分。】 |
对垦区国土空间的认识全面系统、数据详实、文本图件齐全的,得10分; |
||
对垦区国土空间的认识内容基本完整、数据基本合理、文本图件基本齐全的,得7分; |
||||
对垦区国土空间的认识内容不够完整、分析合理、文本图件不齐全的,得3分; |
||||
对垦区国土空间的认识内容缺乏相关论述或论述不合理的,得0分。 |
||||
8分 |
根据投标人对垦区相关规划是否熟悉,规划解读是否全面准确进行评分: 【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文本和图件作为评分依据,不提供者不得分。】 |
对垦区相关规划非常熟悉,规划解读内容完整、分析准确的,得8分; |
||
对垦区相关规划较熟悉,规划解读基本完整准确的,得5分; |
||||
对垦区的相关规划有一定的了解的,规划解读不够系统全面,得3分; |
||||
对垦区相关规划缺乏了解,对相关规划解读和理解不到位、不系统的,得0分。 |
||||
6分 |
根据投标人对垦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难点的分析进行评分: 【该项评分以投标人结合项目所在地的情况进行分析论述并提供相关的文本图件作为评分依据,否则不得分。】 |
能充分结合垦区的相关规划和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对重难点的分析系统、全面,具有很好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6分; |
||
有结合垦区的相关规划和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对重难点的分析基本全面,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4分; |
||||
对垦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难点问题分析不够准确全面,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2分; |
||||
缺乏相关论述或论述不合理的,得0分。 |
||||
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初步方案进行评分: 【该项评分以投标人结合项目需求书的要求拟定项目实施计划和初步方案提供文本图件作为评分依据,缺乏相关内容和论述的不得分。】 |
提供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初步方案系统科学、方案可行,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 |
||
提供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初步方案有一定的可行性和操作性的,得3分; |
||||
提供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初步方案有缺乏可行性和操作性的,得1分; |
||||
缺乏相关计划和初步方案不可行的,得0分。 |
||||
1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所在垦区存量建设用地留存率的书面承诺及其所采取的规划策略和思路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分: 【该项评分以投标人针对建设用地留存率的承诺函和所提出的规划策略和思路作为评分依据,缺乏相关内容和论述的不得分。】 |
承诺存量建设用地留存率95%(含)以上,且提出的规划策略和思路可靠,具备操作性的,得10分; |
||
承诺存量建设用地留存率85%(含)以上,且提出的规划策略和思路具备一定的操作性和可行性的,得3分; |
||||
缺乏承诺,或虽有承诺但是缺乏相应的规划策略或思路的,得0分。 |
||||
商务部分 |
46分 |
6分 |
根据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同类项目获奖情况进行评分: 【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获奖证书时间需在2015 年1 月1 日( 含) 以后)加盖投标人公章, 否则无效。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即可得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以最高奖项为准,不得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分为6分。】 |
根据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的城市(乡)规划设计、土地利用规划、“ 三规合一” 或“ 多规合一”项目或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地理信息科技)类项目获奖情况,省级及以上每个2分,市级每个1分,最高不超过6分。 |
12分 |
根据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 【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分依据。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即可得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算。本项最高分为12分】 |
(1)承担过省内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名称必须包含“国土空间规划”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关键词),地级市的每个得3分,县级的每个0.5分,最高不超过6分。 (2)承担过城市总体规划或多规合一项目(名称必须包含“城市总体规划”,或“三规”,或“四规”,或“五规”,或“多规”的关键词),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3)承担过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每个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4)承担过县级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每个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
||
6分 |
项目负责人*** |
(1)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城市( 乡) 规划师证书,并具有城市(乡)规划或国土类( 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职称的, 得3分;只有1项得1分。(2)项目负责人*** |
||
*** | 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实力情况进行评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分依据。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2分】 |
(1)投标人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只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 分,没有的不得分。 (2)投标人连续3年以上获得过自主创新示范企业称号的,得3分;连续2年得2分,1年或不连续得1分; (3)投标人获省级或以上工商(市场)监督部门或工商(市场)相关行业协会颁发“守合同重信用”称号,连续5年及以上3分;连续3-4年得1分,连续1-2年得1分,没有不得分。 (4)投标人设有省级及以上空间规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的,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 |
||
10分 |
根据投标人是否参与垦区所在地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进行评分。 【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分依据。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即可得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算。本项最高分为10分】 |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参与垦区所在地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项目名称必须包含“国土空间规划”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关键词),每有一家成员参与得4分,最高得10分,没有不得分。 |
第五部分
合 同 书 格 式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广东省农垦汕尾垦区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年)项目
技术服务合同
(需同时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项目名称:广东省农垦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年)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1): xxx(联合体主体方)
受托方(乙方2): xxx
签订地点: 广州
甲 方(采购人):
电 话:***
传 真:***
乙 方1:xxx (联合体主体方)
电 话:***
传 真:***
乙 方2:
电 话:***
传 真:***
第一条 项目基本清况
1.项目名称:广东省农垦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年)
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规划远期展望至2050年。
3. 规划范围:
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规划范围为汕尾垦区行政管辖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农场单位和并村用地范围。具体包括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汕尾垦区内各农场(含并村范围)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本次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以垦区为单位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成果需对接并融入所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各农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规划范围为各农场范围,以农场为单位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做到“一农场一规划”,规划成果需对接并融入所在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汕尾垦区规划面积如下表所示,各包组规划面积和范围根据投标人所中标包组确定。
汕尾垦区(场区)汇总表
序号 |
垦区 |
农场 |
面积(平方千米) |
备注 |
1 |
汕尾垦区(3个) |
铜锣湖农场 |
57.7 |
汕尾市陆丰市东部,含并村面积约37.7平方千米 |
2 |
大安农场 |
10 |
陆丰市北部丘陵地带 |
|
3 |
梅陇农场 |
25 |
汕尾市海丰县西南部 |
|
汕尾垦区合计 |
92.7 |
第二条 规划编制深度及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的精神,自然资源部先后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明确提出2019年全国需完成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同步推进市、县级空间规划;2020年前完成“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和“一张图”管理平台建设,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明确提出2019年底前要基本完成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编制,按程序于2020年3月底前上报国务院审批;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2020年底前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涉及空间利用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可在国家、省和市县层级编制,不同层级、不同地区的专项规划可结合实际选择编制的类型和精度。
广东农垦是中央直属垦区,实行“部省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管理体制。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农垦总局)下辖汕尾2个二级农垦集团公司(农垦局), 24家国有农场(合并为21家农场、3家农业公司),2个垦区国有农场土地总面积219万亩。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关于“推进垦区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 的精神,将农垦国有农场纳入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范围,结合广东农垦国有农场的实际编制农垦国有农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加强与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核对,批复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汕尾垦区和农场的项目建设提供规划许可依据以有效推动农垦改革发展、创新垦区土地管理方式,实现垦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1.规划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 号)的要求,坚持在高水平保护中聚焦高质量发展,以垦区和农场的国土空间规划为抓手,统筹农场山、水、林、田、草等各种自然资源,围绕垦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争创全国农垦改革发展先行示范区,打造国际化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通过开展本次广东省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年),深入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关于“推进垦区新型城镇化”和《广东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巩固全省农垦改革成果,有效释放农垦改革红利,完善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创新土地和垦区物业管理方式工作,有序推进垦区各类物业确权发证,依法依规保障农垦土地和物业权益,高效规范、规划利用好本合同汕尾垦区存量建设用地,积极推进垦区土地资本化资产化。
本次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将以垦区存量建设用地在汕尾垦区的留存率为对规划编制方案一个重要考核指标之一,汕尾垦区的留存率须达到60%以上。通过本次规划,确保存量建设用地规模在汕尾垦区的留存,确保垦区存量建设用地面积不减少,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再利用效益大提质,以规划引领,谋划垦区发展和建设。
汕尾垦区农场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面积统计表
序号 |
垦区 |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
建设用地现状 |
||
现状未建设的面积(平方米) |
现状为已建设的面积(平方米) |
闲置面积(平方米) |
|||
1 |
汕尾垦区 |
395681.81 |
0 |
395681.81 |
0 |
合计 |
395681.81 |
0 |
395681.81 |
0 |
备注:1.现状以是否建设主要按有建筑物、硬底化判断。2.上述数据为垦区内部统计,以此作为考核目标数据,如与实测数据有差异,以实测数据为准。3.存量建设用地留存率=专项规划批复后的垦区建设用地面积÷垦区规划前存量建设用地面积×100%;
2. 规划编制体系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等有关文件关于建立“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规定,为有利于融入省级、县(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结合广东全汕尾垦区实际,开展广东省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在地级市层面明确汕尾垦区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建设规模、规划管控要求、分期建设项目等战略内容,明确汕尾垦区的战略空间安排,融入地级市国土空间规划平台。
3.前期基础研究阶段
前期基础研究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问题识别与形势研判。分析汕尾垦区(农场)山水林田草等资源开发利用的空间布局特征和演变规律,总结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整治的成效、风险、问题,研判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面临的变化形势与挑战。
2)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结合汕尾垦区(农场)的资源环境禀赋及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科学评价资源环境承载状态和潜力,明确资源环境短板和比较优势。
3)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影响汕尾垦区(农场)国土空间开发的区位、人口、交通、产业和经济等为主要因素,开展建设开发适宜性评价,划分建设开发适宜等级。
4)现有规划梳理及评估。以 “多规合一”为技术框架,整合汕尾垦区(农场)原有规划和近期建设项目,做好图斑差异分析,研究规划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5)基数转换。按照广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和技术转换等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汕尾垦区基数转换,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开展补充细化调研,并整合规划编制所需的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要求,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用于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6)汕尾垦区存量建设用地调查与再开发利用研究。深入开展广东农垦建设用地现状调查,摸清存量建设总数、分布、结构,加强对为开发利用的存量建设用地、已开发建设的存量建设用地、各类闲置用地的用地普查和统计。通过本次规划,着力保障汕尾垦区存量建设用地的再开发、再利用,确保存量建设用地在汕尾垦区的留存,确保垦区存量建设用地面积不减少,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再利用效益大提质,规划引领,谋划垦区大发展和大建设。
4.规划编制衔接阶段
1)加强与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
规划编制过程中,需充分加强与省级、市级、县(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充分衔接,全面融入垦区所在地的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和“一张图”数据平台,同步组织开展部门征求意见、专家评审、政府审议、规划报批等法定程序。
2)加强规划管控传导与衔接
加强垦区省级、垦区级和农场级等不同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垂直管控传导,加强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区三线”的衔接与传导,确保规划能落实、可实施。
5.重要专题研究阶段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明确要求,为确保规划方案科学有效,优先开展四大专题研究,系统研究对垦区(农场)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问题,构建垦区(农场)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支撑,对汕尾垦区规划进行系统指导,四大专题主要包括:
1)广东农垦垦(场)区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布局研究。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关于“推进垦区新型城镇化”和《广东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面梳理摸查广东农垦建设用地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现状约44422亩的未开发建设的存量建设用地(现状未农林用地)进一步优化布局,研究提出土地开发策略,研究确定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的土地对策思路和垦地合作新模式,充分巩固全省农垦改革成果,有效释放农垦改革红利,完善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创新土地和垦区物业管理方式工作,有序推进垦区各类物业确权发证,依法依规保障农垦土地和物业权益,高效盘活本合同汕尾垦区存量建设用地,积极推进垦区土地资本化资产化,激活“沉睡”的土地资源,按照农垦改革的系列精神文件,创新性地提出农垦存量建设用地开发的政策建议。
2)广东农垦垦(场)区产业体系现代化发展与布局研究。
围绕广东农垦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发挥垦区资源优势,按照着力发展两大主业板块和一个支持板块(两大主业板块即天然橡胶、剑麻等国家战略资源板块和糖业、畜牧、乳业、粮油、果蔬等城市安全食品板块,支持板块包括商贸流通、金融服务、小城镇开发建设、酒店旅游等)的战略构想,研究确定汕尾垦区和农场单位的产业战略布局,着力构建全产业链经营体系,实现垦区产业空间布局和国土空间用地需求的充分衔接,保障近、中、远期各类产业的用地需求。
3)广东农垦改革背景下的垦区(农场)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和模式研究。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关于“推进垦区新型城镇化,远离中心城镇的农场要逐步发展成为功能设施齐全、公共服务配套的新型小城镇。毗邻城镇的农场,要加大区域资源共享共建力度,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展城镇开发建设,防止互相隔离和重复建设,推动垦地城镇融合发展”的要求,充分衔接《广东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研究确定垦区医疗设施、教育设施、文化设施、卫生设施、社区管理设施、市政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和模式,根据不同场区的定位、功能、区位、交通等条件,差异化地配置各类公共基础设施,推进垦地和城镇融合发展,推动垦区新型城镇化建设。
4)广东农垦垦区(农场)用地管控研究。
研究提出垦区用地模式和配套政策,明确垦区土地开发的总体目标、重点区域与管控要求。将垦区全域纳入规划管控,明确建设用地的管控指标体系和用地管控指引,确保建设用地高效利用;构建各类非建设用地的分类分级管控要求,研究确定项目准入制度和正负面清单,确保垦区全域国土空间的严格管控。
6.规划方案编制的主要内容及成果
广东省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年)包括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汕尾垦区内各农场(含并村范围)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两个层级,两个层级联动同步编制。
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在地级市层面明确垦区(农场)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建设规模、规划管控要求、分期建设项目等战略内容,明确垦区(农场)的战略空间安排,融入地级市国土空间规划平台。
各农场(含并村范围)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规划范围为各农场范围,以农场为单位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做到“一农场一规划”,规划成果需对接并融入所在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主要规划成果内容如下:
1)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与格局。科学确定农场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的功能定位、发展战略;确定农场各类用地规模指标,明确农场约束性指标规模分配准则与分配结果;统筹生态、农业等重要保护区域和廊道,构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识别重大产业发展平台的空间布局与发展需求,依托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产业空间格局。
2)主导功能分区优化与管控。合理划分农场主导功能区域;明确城镇、农业、生态三大发展功能区管控与发展指引。
3)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结合三调与规模分析研究,核准明确三条控制线的规模与格局,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的总体规模与空间格局;细化三条控制线管控、转换和准入规则,完善三条控制线优化调校机制。
4)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统筹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确定自然资源利用上限,提出资源供给总量;优化自然资源布局及利用时序;对接省、市、县及区域生态发展格局,推动区域环境协同治理。
5)区域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农场的生态优势,实现区域生态协调发展、产业融合、跨区域合作与共创共建。
6)城乡融合发展。根据城乡统筹、农业生产、新农村建设等有关要求城乡融合发展指引;明确农场城镇体系结构及各级城镇分工,构建城乡统筹发展格局;科学预留弹性发展空间;明确乡村振兴发展模式、战略和策略。
7)基础设施等支撑体系布局与管控。明确垦区交通设施规划布局及建设时序;确定垦区能源应急储备体系;以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为指导,加强滑坡、泥石流等自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防灾减灾设施布局。
8)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结合“三调”数据,明确垦区“山水林田湖草”空间布局;推动国土综合整治,防止污染;推动农村综合整治和拆旧复垦;推动旧城更新和生态修复。
9)城镇建设与品质提升。科学确定农场新型城镇化发展定位与用地布局优化,预留城镇发展弹性空间;研究确定分布合理、功能互补的产业空间布局体系,明确各农场产业空间布局;提出优化农场国土空间布局方案,构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配套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明确多维度防灾减灾空间格局,制定防灾减灾设施建设标准,确保生态环境与城镇安全。
10)垦城融合规划。按照垦区与城区融合发展的历年,科学梳理垦区位于属地城区范围内的存量建设用地。从遵循城区规划、挖掘土地效能、促进片区功能提升、彰显垦区特色定位的角度,提出存量建设用地的开发建设指引,实现垦城融合发展。
11)传导机制与保障机制建设。构建高效有序规划传导机制。一是纵向传导:加强与省、市、县、镇国土空间的纵向传导,明确纵向传导的核心指标体系、基础设施廊道及控制线要素。二是横向传导:加强与农场所在地的县、镇国土空间规划的横向对接,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类专项规划的约束指导作用;构建规划监测指标体系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实时动态监测、维护;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等。
7.规划成果体系
广东省汕尾垦区(农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成果内容包括“六个一”:一本规划、一套图集、一系列专题研究、一个规划数据库(融入市县级数据库)、一个信息平台(融入市县级信息平台)、一套政策建议,具体如下:
形成一本规划。即广东省汕尾垦区(农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文本及规划说明。规划文本应当以条款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表述应准确规范、简明扼要,明确表述规划强制性内容。规划说明书应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作为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和图件使用的重要参考。规划评价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编制一套图集。在统一空间规划数据前提下,在统一空间规划数据前提下,编制形成包括规划成果图、基础分析图、评价分析图在内的垦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集。
①规划成果图。规划成果图为必备图件,垦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包括
a)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
b) 主体功能分区图;
c) 生态空间布局规划图;
d) 农业空间布局规划图;
e) 城镇空间布局规划图;
f) 重要产业集群布局规划图;
g) 重点基础设施规划图;
h) 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图;
i)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规划图;
j) 重点区域(流域)规划图。
②基础分析图。基础分析图可根据垦区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性绘制,包括:a)区位分析图;
b)地形地貌图;
c)行政区划图;
d)土地利用现状图;
e)地质、水文、灾害等其他现状图。
③评价分析图。评价分析图可根据垦区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性绘制,包括:a)生态保护重要性等级评价图;
b)农业生产适宜性等级评价图;
c)城镇建设适宜性等级评价图。
完成一系列专题研究。形成四大专题研究成果,为规划内容及其实施提供支撑。
建立一个规划数据库(融入市县级级数据库)。整合梳理现状及规划阶段的各类相关数据,按照统一数据标准,依托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平台搭建规划数据库,纳入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为后续垦区规划建设和许可提供依据。
建设一个信息平台(广东省垦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建设内容如下:
1) 建设模式
采用“省级统筹,汕尾垦区协同共建”的建设模式,建设广东省垦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对省各农垦区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管理垦区建设项目。
2) 数据标准体系设计
制定广东省垦区(农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的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原则上以省自然管理部门提供的公共平台作为基础平台,在严格参照与遵循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垦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统一、开放、合理、实用、可操作的标准规范化体系,包括资源目录设计规范、数据建库规范、数据发布规范、服务接口规范、数据交换共享规范、运行管理机制等。
3) 样例数据治理及建库
梳理样例数据,制定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的数据资源目录,对样例数据进行格式转换、坐标转换和拓扑重建等数据治理入库工作,建立样例数据库,为广东省垦区(农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提供数据支撑。
4) 平台功能模块设计
① “一张图”应用
? 地图浏览:地图基本的浏览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图层树、地图信息浏览、放大、缩小、量距离量面积等;
? 数据查询:支撑地图数据的点击查询和条件查询,并可根据属性分类统计,对相关信息进行高亮显示;
? 数据共享:支持对选择的数据进行矢量导出和共享,支持按照制图模板生成标准化图纸进行打印;
② 土地管理
对垦区所有地块的信息浏览查看、信息修改包括新增、查询、导出、删除等,并支持地块信息分类统计,汇总导出。
③ 项目管理
对垦区所有项目的信息浏览查看、信息修改包括新增、查询、导出、删除等,并支持项目信息分类统计,汇总导出。
④ 监管决策
? 合规性检测:根据配置的冲突检测规则以及输入的分析范围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及其他各类法定规划与垦区的相关规划进行空间叠加分析,检测垦区规划和建设是否符合相关法定规划,并在地图上以可视化方式标识出叠加分析结果。
? 规划冲突分析:根据配置的冲突检测规则以及输入的分析范围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进行空间冲突分析,生成一致图斑以及冲突图斑,并在地图上以可视化方式标识出矛盾问题。
? 长期监测:定期采集垦区运行管理数据,对垦区建设用地开发、国土空间保护等内容进行长期监测。
? 定期评估:定期采集垦区运行管理数据,构建评估模型,对垦区内资源环境承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等指标开展定期评估。
? 及时预警:定期采集垦区运行管理数据,构建预警模型,对垦区内可能发生的建设用地规模、资源环境承载力等情况进行风险识别并预警。
⑤ 运维管理
支持对平台用户、角色、权限、日志和数据等信息进行查看和修改等管理。
5) 平台接口设计
① 数据接口
针对项目本身的数据库建设,可通过数据更新工具或者服务接口方式更新现有数据,可实现数据的动态更新,保证数据现势性。支持按需扩充其他数据,增加数据目录层级,丰富数据展示形式。
② 与其他系统接口
预留与广东农垦集团其它项目系统和未来建设系统的接口需求,对于现有的信息化系统以及将来新增的系统,提供系统模块接口,实现即插即用的扩展功能。各系统依据统一的接口规范,开发各自的接口,以标准Web 服务的方式或API接口的方式实现对接。
提出一套政策建议。研究建立适合垦区实际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标准规范和规划评估修改、实施监测、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规划实施机制。
8.技术服务及工作要求
乙方拟投入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启动后需按每2周组织一次工作例会的模式高效推进规划编制工作,项目负责人或执行负责人***
9.成果考核要求
乙方同意以汕尾垦区存量建设用地在垦区的留存率作为对规划编制方案一个重要考核指标,通过本次规划,确保存量建设用地在汕尾垦区的留存。乙方同意将本合同总价的40%(下称“考核部分”)用作垦区存量建设用地留存率指标考核,根据不同的留存率确定考核部分的付款比例,即根据垦区存量建设用地留存情况,计算垦区存量建设用地留存率指标进行考核后确定考核部分的付款比例,具体付款方式如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获得主管部门批复后,经验收考核,垦区存量建设用地留存率达到60%以上,考核部分按留存率计算付款比例并进行付款(付款比例=(留存率-60%)/40%;留存率≥100%时,按100%计算);留存率低于或等于60%,考核部分的付款比例为0%,即甲方只须支付合同总额的60%。
10. 存量建设用地1:10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测绘工作涵盖在汕尾垦区规划内)
(1)测绘范围
本合同汕尾垦区农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面积初步统计,面积约0.4平方千米。具体区域根据垦区土地利用现状及使用权证情况确定。
(2)技术要求
测绘成果为国家2000坐标系,精度为1:1000,测绘深度和格式需符合国家测绘行业技术规范。
对于汕尾垦区存量建设用地中已发综合大证的用地测量,要求达到不动产登记测量标准,满足后续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进行土地权属分割需求。
(3)成果提交
提交全套矢量化测绘成果一式六套。
(4)进度要求
2020年7月前完成全部测绘工作。
(5)测绘成果验收
存量建设用地1:10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成果验收需由编制单位另行委托具备测绘资质的第三方出具测绘成果验收报告,并明确测绘成果符合测绘行业技术规范和用户需求书的技术要求。出具验收报告后2个月内由甲方按照国家、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现场验收。
第三条 项目进度
1.本项目规划编制总共工期为约xxx日历天。
2. 规划工期和进度甲方可依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适当提前或延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3.本项目编制进度分为两部分
(1)存量建设用地1:10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2020年8月前完成全部测绘工作。
(2)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分四个阶段推进:
1)2020年8月,完成现状调研与重要专题研究,统一工作底图;
2)2020年9月,完成初步方案编制,征求各级部门意见;
3)2020年10-11月,完成与省、市、县(区)、镇联动编制上报材料和技术对接,开展方案论证;
4)2020年12月,按省统一部署,完成规划成果报批、成果入库与平台录入建设。
上述第(1)至(3)阶段总工期约为120天。
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应加强对省级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成果标准、进度的统筹工作。鉴于汕尾垦区规划和省级规划协同编制,共同保障规划质量和进度,投标人应保证第(4)阶段的工期必须与省、市、县(区)空间规划工作安排及完成时间相一致。
第四条 项目成果及验收
1. 在初步方案汇报、部门征求意见、专家评审汇报等阶段,乙方按照甲方工作要求与评审需求提供相应阶段的规划成果数量。
2. 广东省汕尾垦区(农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最终成果内容包括“六个一”和其他材料:一本规划、一套图集、一系列专题研究、一个规划数据库(融入省级数据库)、一个信息平台(融入省级信息平台)、一套政策建议,具体如下:
形成一本规划。即《广东省垦区(农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文本及规划说明。规划文本应当以条款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表述应准确规范、简明扼要,明确表述规划强制性内容。规划说明书应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作为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和图件使用的重要参考。规划评价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编制一套图集。在统一空间规划数据前提下,编制形成包括规划成果图、基础分析图、评价分析图在内的垦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集,具体包括国土空间现状图、区域协同规划图、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图、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划示图、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海岸带保护开发引导图(涉海垦区)、生态安全格局图、垦区城镇体系规划图、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图、用地现状图、规划用地布局图、垦区蓝线绿线紫线规划图、绿地与公园体系规划图、公共中心体系规划图、社区生活圈规划图、道路交通体系规划图、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开发强度分区规划图。
完成一系列专题研究。形成四大专题研究成果,为规划内容及其实施提供支撑。
建立一个规划数据库(融入市县级级数据库)。整合梳理现状及规划阶段的各类相关数据,按照统一数据标准,依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平台搭建规划数据库,纳入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为后续垦区规划建设和许可提供依据。
一个信息平台(融入省级信息平台)。垦区规划需融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健全垦区国土空间变化监测体系,完善规划监测指标和网络,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并与省、市、县级相关共享平台加强对接协同。
提出一套政策建议。研究建立适合垦区实际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标准规范和规划评估修改、实施监测、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规划实施机制。
其他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审批备案文件等。
3.乙方需对项目编制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原始数据、指标、测算数据等资料进行规范化整理,与有关的政策文件、证明材料等汇编成册(电子数据分门别类汇制光盘),提交的各项报审成果应满足有关程序及甲方存档需要。
4.成果验收以规划成果获得相应省、市、县主管部门批复并完成数据入库后2个月内,由甲方组织根据合同要求,并按照国家、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如相关主管部门有相关文件或技术标准明确了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编制内容、报审程序和验收规定,则按新文件或技术标准执行。
5.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1年。保证期自项目全部规划成果按照第四条第4款约定通过相应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五条 联合体成员分工(如适用)
乙方1、乙方2、…联合负责本项目编制工作,其中乙方1作为联合体主体方,负责 ;乙方2负责……
乙方1、乙方2、…需做好专业配合和技术衔接,对本项目的编制质量和进度承担连带责任,并对各自承担的规划编制内容承担主要责任。
第六条 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总额为(大写):人民币 。
2. 合同价款总额包含人工费用、专题研究费、规划编制费、驻场服务费、专家咨询费、交通差旅费、资料信息收集打印及寄送费、专家评审费、专家交通及住宿费、会务组织费、调研学习费、公众参与和意见收集费、公告宣传费、后续技术咨询服务费、各种税费等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甲方除依合同约定支付该笔合同价款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对在本合同和乙方投标文件未有明确列述、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合同价之内。结算时任何因误解、遗漏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4.若由于非乙方原因(不含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可根据乙方按本合同设计进度要求已完成的工作按合同价的比例支付设计费用,费用最终以甲方及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审定为准。但若由于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行使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无须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设计费,乙方已收取的甲方的所有款项应全额退回甲方,甲方并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七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1.双方同意本项目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每一次付款,甲方将付款额支付至经乙方书面确认的中国内帐户(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上,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的中国内税务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与乙方名称均必须一致。
2. 合同价款按四期支付,付款时间如下: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且乙方提交正式有效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
第二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征求垦区所在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和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按意见完善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20%作为进度款。
第三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获得主管部门批复后,经验收考核,汕尾垦区存量建设用地留存率达到60%以上,考核部分按留存率计算付款比例并进行付款(付款比例=(留存率-60%)/40%;留存率≥100%时,按100%计算);留存率低于或等于60%,考核部分的付款比例为0%,。
第四期:规划成果完成报批入库后,乙方需在本合同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一年的后续规划维护和技术咨询服务,服务期满后,服务满足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包组合同价的10%。
第八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 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和协调本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如合同履行期间更换相应人员需书面告知乙方。
1.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规划所需垦区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涉及需向政府管理部门申请的资料,甲方应协助配合乙方开展申请。
1.3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现状调研和相关资料收集、组织相关单位的座谈会。
1.4 甲方应及时组织对项目各阶段汇报、成果的审查、研讨、公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自乙方工作成果提交至甲方,等待甲方将意见书面反馈乙方期间,不计入乙方工作期。
1.5 甲方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时,应于确定变更或修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1.6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时间按期如数付款和提供资料。
1.7 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的最终成果验收通过后,出具经甲方盖章的成果验收报告。
1.8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交付成果时,须提前告知乙方。
2.乙方责任
2.1 乙方应主动开展前期调研及资料收集工作,组织与省、市、县(区)联动同步,修订编制和技术对接。严格遵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规定的深度要求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向甲方提交成果。
2.2 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研讨、公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
2.3 乙方须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规划设计审查、评审、审批,并根据审查、评审、审批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和补充,直至本合同项目成果文件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同意为止,修改完善和返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额中。
2.4 乙方应按各阶段成果审查和征询意见后甲方提交的书面意见文件进行成果修改和完善,并向甲方提交对应修改的书面报告。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已经验收的成果文件。
2.5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和最终成果经甲方验收通过后1年内,应为甲方提供关于本项目规划维护及咨询服务。
2.6 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期间的一切自主行为负责,并对自身人员因意外事故而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承担责任。
2.7乙方应按合同履行技术服务及工作要求,如没有履行,甲方有权根据情况扣减不高于10%的服务费,扣减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且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甲方未按合同第七条约定按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拖欠金额的 1 ‰支付每日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工作;逾期达 60 日后,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未提出解除合同时,违约金持续计算,但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10%。
2. 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第一期合同款(项目启动金)。已开始规划设计工作的,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不超过一半时,按合同价款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合同价款全额支付。同时,乙方应在接获甲方付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
3. 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成果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的,如在最终成果提交以前乙方须负责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应在最终成果提交以后乙方应免收未达到技术要求部分的合同价款,并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4. 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提交成果时,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该阶段合同价款每日 1 ‰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10 %。乙方未按进度要求提交成果且逾期达6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条第 9 款承担违约责任。
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修改已经验收的成果文件,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赔偿甲方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6. 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须退还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7.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如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8.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 10 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
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
第十条 保密责任
1.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它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获取对方数据和资料的一方仅可将该数据和资料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或工作人员使用。获取对方数据和资料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数据和资料,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数据和资料,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和资料对外发布和提供。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利用知悉的对方资料和成果为己方或第三方谋取利益;保密资料为甲乙双方相互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资料和数据,以及资料和数据的复印件、复制品及电子件。
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或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其它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
3. 乙方须以保密方式处理甲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任何非公开的、专有的和其他需保密的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任何有关本项目的尚未公开的内容。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
4. 项目完成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把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甲方,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乙方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终止。
5. 甲、乙双方 违反有关保密规定,泄漏保密数据及资料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成果权属
1. 本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其所有权均属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外泄,不得擅自修改、对外发表、出版,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用于项目研究、论文发表、成果报优等情形除外,但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
2.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方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由此发生的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须保证采取包括支付使用费、获得使用许可、诉讼等任何方式以保证甲方能够继续使用其提交的成果以致甲方的正常工作不受影响。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如双方发生诉讼,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履行的,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
1.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合同附件等)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的日期。
2.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6.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解决。由于政府及其他部门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未获批准、迟延批准,或者致使中(终)止履行的,视为情势变化的不可抗力原因,对甲方、乙方均予以免除责任。
7.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8. 合同一式 陆份,甲方、乙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等为本合同的附件,对甲、方双方具备发了约束力。
甲方(盖章):xxx 乙方1(盖章):xxx(联合体主体方)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乙方2(盖章):xxx
代表: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第六部分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项目
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包组号):
项 目 名 称: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一、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
询价文件要求 (详见《初步审查表》各项)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资格性 符合性 审查 |
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投标文件齐全,盖章、签字有效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投标商务技术没有实质性不响应或重大偏离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投标价格固定唯一,且没有超过所投包组的最高限价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按规定提交足够投标保证金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的 |
□通过 □不通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通过 □不通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未出现实质性偏离的合同条款 |
□通过 □不通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报价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报价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报价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报价!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1.2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内容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报价文件()页 |
||
2 |
见报价文件()页 |
||
3 |
见报价文件()页 |
||
4 |
见报价文件()页 |
||
5 |
见报价文件()页 |
||
6 |
见报价文件()页 |
||
7 |
见报价文件()页 |
||
… |
注:报价人应根据《商务技术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1.3技术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内容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报价文件()页 |
||
2 |
见报价文件()页 |
||
3 |
见报价文件()页 |
||
4 |
见报价文件()页 |
||
5 |
见报价文件()页 |
||
6 |
见报价文件()页 |
||
7 |
见报价文件()页 |
||
… |
注:报价人应根据《商务技术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报价表(适用于包组1)
2.1 投标报价总表
投标报价一览表 |
|
投标人名称 |
|
招标项目编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
保证金金额(元) |
|
保证金币种 |
|
投标总报价(元) |
|
投标声明(优惠信息,优惠金额列入分项报价表,含在投标总价中) |
|
投标总价(元,含投标声明) |
|
备注 |
详细内容见《投标明细报价表》 |
填写说明:
1.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用户需求”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人、材及监测等全部费用,管理费、税费等,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获得主管部门批复。
2. 本项目采用为固定总价的报价形式;
2.2投标报价明细表
招标编号: |
|||||||||
货币单位: |
元 |
||||||||
分项号 |
服务名称 |
详细内容 |
数量 |
数量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服务费用 |
||||||||
1_1 |
广东省汕尾垦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0—2035年) |
1 |
填写说明:
1、分项号必须从小到大连续,并且不能修改及删除已有的行,如果需要可以新增行;
2、分项报价格式不能修改,不能删除列。
3、本项的总价须与《其他报价文件》的合计金额一致
2.3 其他报价文件
序号 |
垦区 |
农场 |
面积(平方千米) |
备注 |
投标报价(元) |
1 |
汕尾垦区(3个) |
铜锣湖农场 |
57.7 |
汕尾市陆丰市东部,含并村面积约37.7平方千米 |
|
2 |
大安农场 |
10 |
陆丰市北部丘陵地带 |
||
3 |
梅陇农场 |
25 |
汕尾市海丰县西南部 |
||
合计(元) |
三、资格性文件
3.1 投标函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招标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 自查表;
2. 价格部分;
3. 资格性文件;
4. 商务部分;
5. 技术部分;
6. 其他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 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全部服务的投标总价为 (详见投标报价表)
3.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 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4.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异议的一切权力。
5. (投标人名称) 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6.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7.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8.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若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9.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
10.我方如果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及其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的要求及我方投标承诺,按质、按量、按期履行全部合同责任和义务
11.我方同意按投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就本次招标应由我方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将按随附于本投标文件的承诺书支付。
投标人: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投标人务必提供本附件。请打印后加盖企业公章再扫描)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为避免废标,请投标人务必提供本附件。请打印后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与前页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一同扫描后上传到投标文件客户端)
3.3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现金、转帐等)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帐号:
说明:1.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其他方式以现场递交为依据。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粘贴转帐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
注:1.投标人投标响应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转帐、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
3.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资格声明函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关于贵方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招标项目编号: 包(组)号: )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响应,提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我方为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文件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2.我方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上、财务上和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及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3.我方在参加本次投标前 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我方单位负责人***
5. 。
附资格文件如下: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所招标货物的经销许可证(若有)复印件;
5.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须知》需有的话)复印件;
6. 工商管理局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若《投标人须知》需有的话)复印件;
7. 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投标人须知》需有的话)复印件;
8. 提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投标人须知》需有的话)的复印件;
9. 有关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须知》需有的话)和/或说明;
10.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制造商作为投标人时或招标人接受制造商颁发的代理证书时不需);
11. 投标人有关资质证书(若《投标人须知》需有的话)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3.5 投标承诺书
投 标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投标人自愿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用户需求书、技术规范等要求完成采购任务,按时交货并验收合格。货物质量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 市有关采购、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4.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5.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商签合同,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合同书》中的条款项下的内容完全响应,不作任何的偏离。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6.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履行保修责任。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约处理。
7.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若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8.保证中标之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项目配置承诺的资源,否则,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9.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招标人开展工作,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
10.保证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原则处理采购调整事宜,不发生签署合同之后恶意索赔的行为。
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四、商务部分
4.1投标人概况
1、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
|||||||||
地址 |
|||||||||
主管部门 |
法人代表 |
职务 |
|||||||
经济类型 |
授权代表 |
职务 |
|||||||
邮编 |
电话 |
传真 |
|||||||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占地面积 |
M2 |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M2 |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
万元 |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
||||||
负债 |
万元 |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
财务状况 |
年度 |
主营收入 (万元)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润总额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 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投标人同类项目的业绩介绍(提供的业绩年份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同总价 (单位/万元) |
数量 |
签约及完成时间 |
单位联系人*** |
*** | |||||||
注:投标人按照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电话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同类项目负责人*** |
*** | |||||||||||||
具有认证资质 |
|||||||||||||||
已完成的部分同类项目情况 |
|||||||||||||||
项目 单位 |
项目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项目金额 |
完工日期 |
成果质量 等级评定 |
||||||||||
1 |
|||||||||||||||
2 |
|||||||||||||||
… |
… |
… |
… |
… |
… |
||||||||||
拟参与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专业 |
学历 |
经验年限 |
|||||||||
1 |
|||||||||||||||
2 |
|||||||||||||||
… |
… |
… |
… |
… |
… |
… … |
注:投标人按照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5、投标人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财务报表的要求提交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有)。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商务条款响应表
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
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服务要求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
||
3 |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有效期至项目验收之日 |
||
4 |
投标内容均涵盖投标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 |
||
5 |
所提供的报价按投标文件要求计算且未超过采购预算 |
||
6 |
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7 |
服务承诺及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8 |
实质性响应合同条款 |
||
9 |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
||
10 |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
||
... |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
注: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4.3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O”。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仅可在“完全响应”及“有偏离”中选一标注。当选取“有偏离”栏中加以“X”标注后,才能在“偏离简述”栏中加以说明。如果投标人在“完全响应”中标注“O”,同时在“偏离简述”中加以说明,视同投标人完全响应相应条款,且“偏离简述”中所述内容无效,以招标文件相应条款的描述为准。
3、如果投标人在“完全响应”中标注“O”同时在投标件其他部分有与招标文件负偏离的描述,视同投标人完全响应相应条款,且上述投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所述内容无效,以招标文件相应条款的描述为准。
4、若在“完全响应”或“有偏离”两栏中均无相应标注,则视同投标人完全响应相应条款。
序号 |
合同条款条目 |
完全 响应 |
有偏离 |
偏离简述 |
第一条 项目基本清况 |
||||
第二条 规划编制深度及内容 |
||||
第三条 项目进度 |
||||
第四条 项目成果及验收 |
||||
第五条 联合体成员分工(如适用) |
||||
第六条 合同价款 |
||||
第七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
||||
第八条:双方责任 |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
||||
第十条 保密责任 |
||||
第十一条 成果权属 |
||||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
||||
第十三条 其他 |
||||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
||||
… |
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商务合同不允许实质性偏离,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4.4合格投标人条件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不得被列为“失信惩戒”,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按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失信惩戒”页面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未提交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下载信用信息(打印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后附在投标文件中);
4、联合体协议(如有)
4.5投标人综合实力,企业荣誉、等证明资料
按照《商务评审表》的要求提供
五、技术部分
5.1用户需求书响应表
序号 |
用户需求书条款条目 |
是否响应 |
差异 |
1 |
一、项目基本概况 |
||
2 |
二、服务内容 |
||
3 |
三、规划目标 |
||
4 |
四、规划层级 |
||
5 |
五、主要规划内容 |
||
6 |
六、成果验收质量要求与方式 |
||
7 |
七、编制进度要求 |
||
8 |
八、付款方式 |
||
9 |
九、服务要求 |
||
10 |
十、其他要求 |
||
… |
说明:1.投标人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内容逐条响应。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拟投入本项目仪器设备情况
序号 |
仪器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用途 |
备注 |
5.3服务实施方案
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用户需求书》要求内容做出全面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对规划编制背景的认识与理解
2. 对规划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总体评估
3. 对相关规划的理解和熟悉程度
4. 对规划区近期建设项目库的熟悉情况及对近期项目库落地实施的建议
5. 对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重难点的分析和研究
6. 初步方案的针对性、合理性与可行性
7. 质量保证体系和服务计划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其它部分
6.1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承诺书号: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的招标中获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十天内,向贵中心(开户银行及帐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关条款要求执行)。
我方如违反上款承诺,愿凭贵公司开出的相关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及买方根据中标合同约定支付给我方的合同款中扣付,并在此同意和要求投标保函开立银行及买方(应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