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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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韶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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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 工程名称:南雄市南药产业带种植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债券资金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1.2 项目业主:南雄市农业农村局
1.3 项目批准部门: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雄发改资 [2020]43号
1.5 项目代码:2020-440282-01-01-009032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上级资金(100%)
1.7 招标人:南雄市农业农村局
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湖口镇、乌迳镇、珠玑镇、全安镇、帽子峰镇等镇。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田间道路35公里、灌排设施38公里、水肥一体化设施7000亩,烘干厂房2间、农用无人机2架、育苗大棚及仓库等其他农业附属设施一批。
2.1.3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0000万元,其中项目债券资金工程总投资约500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470000.00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南雄市南药产业带种植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债券资金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
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20个日历天
2.3.2 质量标准: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技术规范及现行标准为依据,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④或②⑥或②⑦或③④或③⑥或③⑦或④⑤或⑤⑥或⑤⑦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④市政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⑥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⑦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
3.3.2省外建筑企业及其拟派人员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拟委派的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项目部的所有人员)须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
3.4 禁止投标条款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本次招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前仍未解除的。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9000元整的投标保证。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扫描制作成1个电子文件,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上传至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并在开标现场向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银行保函原件。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免费下载。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应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保持一致。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新委托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
6.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未成功电子签到的,但招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4)投标文件包装、密封、标记不符合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的。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南雄市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南雄市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0年7月24日00时00分至 2020 年7月30日24时00分 |
2 |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
2020 年7月30日24时00 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0 年8月8日16 时00 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0年8月8日16 时30分至2020年8月11日16 时 00 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 8月17日09 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0年8月17日09 时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0 年8月17日09 时30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0 年8月18日07 时30分 |
7 |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
2020 年8月18日09 时00分至 2020 年8月18日09 时30分 |
8 |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 |
*** | 开标时间 |
2020 年8月18日09 时30分 |
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 |
招标人:南雄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