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0.07.24招标公告 > 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公告(441900-23-202007-2320402-0002)

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公告(441900-23-202007-2320402-0002)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24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东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24
截止日期:2020.08.18
招标业主:东莞市公安局
地 区:东莞市
内 容:  ***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受******凤岗分局的委托,对******凤岗分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凤岗分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正文

  东莞市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受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的委托,对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3-202007-2320402-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

  三、获取标书及报名

  1.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直接登陆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下载招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东莞市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报名才为有效。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四、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

  3.单位负责人***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1.投标人报名参加项目时须携带下列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应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3.根据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应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相关事宜详见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 
    4.因投标人未及时按上述要求注册登记和建档入库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六、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27000元)

  1.投标担保,是指由担保机构为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由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责任。(格式见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函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建议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七、投标费用

  1.东莞市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采购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招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2.东莞市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八、接受投标

  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点:2020年8月18日上午8时45分至9时30分,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出席及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招投标服务所开标室。

  3.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

  4.开标评标地点: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招投标服务所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

  联系人***

  电  话:0769-82071518

  传  真:0769-87505083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东莞市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

  2020年7月24日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