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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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4 |
地 区: | 广东省 |
项目概况
仲恺高新区惠环范围公共照明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维修管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网站(详细地址:***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301-2-202007-ZK013-0015
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惠环范围公共照明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维修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5,326,236.50
最高限价(如有):5326236.5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仲恺高新区惠环范围公共照明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维修管理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服务年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投标人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采购人关于设置其他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情况说明:
由于本项目涉及对损坏的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实施维修施工,因此需要供应商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1)供应商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结果状态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交的投标承诺函);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公开文件》(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的各个表格);
(5)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6)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了报价且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7)投标总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的,如设定最高限价的,且未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8)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证明,且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备注:如果投标报价比本项目最高限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认定;或者投标人的报价比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低25%(含 25%)以上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审查认定);
(12)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7 月 25 日至 2020 年 08 月 1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区人才服务大厦10楼
方式: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网站(详细地址:***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14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区人才服务大厦10楼1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办公室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发布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