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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24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24
截止日期:2020.07.28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区:新疆维
内 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佳城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2020】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密大佳城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十三师各团场。

2.3 建设规模:在各团场新建生活垃圾转运站10座,合计处理能力220t/d。每座转运站设有处理车间、办公管理用房、车库、公共服务设施等,并配套垃圾收集设施、清运车辆、处理设备、转运车辆。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

2.4.1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4.2 招标范围:以“交钥匙”方式完成本工程所涉及的设计、材料(设施、设备)物资采购、施工建造、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移交、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部分:按照现行设计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工程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含设计预算编制,与施工建造有关的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纸须经业主组织专家审查,保证项目初步设计的所有功能要求均能满足)、第三方施工图审查、第三方预算审核等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按照招标人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要求负责办理与设计有关的各类报批报审工作,并根据报批报审部门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提供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2)施工部分:按照审核确认的设计施工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工程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项目实体资产的施工建造工作。

(3)采购部分: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工程所涉及的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的采购供应、物流运输、装卸与吊装、仓储保管、检测试验、安装调试等工作;现场所使用的材料(含设施、设备等)进场前需经甲方认质核价后方可使用。

(4)工程总承包管理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本工程达到“交钥匙”正常使用状态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前,各阶段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协调配合招标人进行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工作。

(5)投标人需负责整个项目全过程相关资料的移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资料,竣工资料等)。

(6)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如有)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并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在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由负责施工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4 主要负责人***

3.4.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经理,下同)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

3.4.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

3.5 自治区外企业投标须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完成企业信息报送,并可查询企业报送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24日至2020年07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如有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如有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设计负责人***

4.2获取地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 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投标文件至指定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约定时间为准;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十三师交易中心开标厅;

5.4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约定时间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十三师政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密大佳城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电  话:1869020110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楼

联系人***

电  话:1809485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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