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4 |
---|---|
地 区: | 浙江省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项目名称:常山县2020年“送电影下乡”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2020年“送电影下乡”服 |
1 |
项 |
101.5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三个文明”建设中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一项惠民工程,推进精神文化领域扶贫的重要举措。“送电影下乡”服务项目是我县贯彻实施国家“2131 工程”的具体措施。
常山县文化艺术管理中心具有16支农村电影放映队、21套电影放映设备,具备完成送电影下乡活动的能力。目前我县的“送电影下乡”活动一直由常山县文化艺术管理中心承担。 “送电影下乡”服务继续由常山县文化艺术管理中心承担,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要求:“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
综上所述,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供应商为常山县文化艺术管理中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常山县文化艺术管理中心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7月27日至2020年07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名称:常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