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0年 兴城市健康保障中心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项目编号: HT020-CG017
项目名称: 2020年 兴城市健康保障中心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人民币 1541300.00 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 1541300 .00元
采购需求: 2020年 兴城市健康保障中心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服务 , 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标书见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0年10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 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经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营业范围包含公共卫生和环境等检测服务,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认证书 );( 2)在近三年国内采购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3)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者与此相关的网站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时间: 2020 年 7 月 27 日 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 ,每天上午 8:30至11:30 ,下午 13:00至16:00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 在线下载
售价: 0元
时间: 2020 年 8 月 1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4、报名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5、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认证书 ) 。
注: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hldht2018@163.com), 并在邮件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报名项目的名称,邮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请拨打电话0429-5606600联系确认。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以收到符合要求的电子邮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兴城市健康保障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华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葫芦岛市分行兴城市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华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715025009201127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葫芦岛华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