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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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7 |
招标代理: | 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西省 |
关键词: | 监理 |
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JXJZ-2020-07-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1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Z-2020-07-1#
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64000.00 元
最高限价:2064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0B000356104 |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 1 | 项 | 2064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在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开标前六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要求: 6.1.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6日 08:00 至 2020年08月01日 16: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交纳材料以及前述第二点中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在开标后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所有资料需按顺序装订好,资料不全或复印件不清晰的不予接受,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响应无效(资格审查材料一正二副)。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 CA 数字证书及纸质招标文件 1 正2 副(若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 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2、获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3、凡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就此招标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采购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开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