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物管楼医疗区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物管楼医疗区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五金机电城 17-17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17日 14时 00分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JZC20200700094
项目名称:盘锦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物管楼医疗区项目
预算金额: 人民币3,023,500.00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3,023,500.00元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盘锦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物管楼医疗区项目
2.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5日内竣工。
4.招标范围:盘锦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物管楼医疗区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质量标准: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5日内竣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扶持中小微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职称证,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2.4拟投入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具备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5截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7 月 25 日 至 2020 年 07 月 31 日 ,每天上午 8:30 至 11:0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五金机电城17-17 )
方式: 现场购买。(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及合格投标人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第二项所需的全部材料),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复印件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
注明:根据辽财采【2020】66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邮件***
售价: 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17 日 14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盘锦市生态园二楼会议室2房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安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75680188000191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