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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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7 |
地 区: | 浙江省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HYCG2020120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分散委托采购-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
标段名称及数量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
1 |
绍兴市消防知晓率调查项目 |
¥448500元 |
¥0.00 |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供应商需是开展统计业务的统计事务所或统计调查事务所中介机构,经营范围包含统计调查服务相关业务范围;
4.单位负责人***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2.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3.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及代理方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财源中心1801-2室)报名。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952804478@qq.com并注明联系方式,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
3.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或未登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0年 8 月 17 日 14:00 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绍兴市树下王路28号)五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形势,允许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者顺丰,以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也允许采用现场递交,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
邮寄地址: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财源中心1801-2室,收件人:陈国萍,电话:***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供应商对邮寄快递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8 月 17 日 14:00 时在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绍兴市树下王路28号)五楼会议室开标。
十、招标公告发布:http://zfcg.czt.zj.gov.cn
十一、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许苗 18258515348
采购代理: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陈国萍 15988275574
采购单位: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