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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分公司2020年8月份章丘电厂市场煤竞价(SDZQCG20200801)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24 标签: 山西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24
地 区:山西省
内 容:0023600804
 
招标公告正文






3、竞价单位资格
合格的竞价单位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具有企业年检合法的资质,经过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相关办事处审核纳入供应商库名单的。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单位行贿等廉洁问题,竞价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公司同样需符合上述要求。
3.3 有参、控股煤矿、有固定煤源、有铁路运力、有铁路站台的,有月发运
量3万吨及以上区域内市场煤销售业绩的、年度煤炭贸易量超过100万吨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3.4所有通过公开竞价、询价、议价的市场煤供应商在竞价前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每个供应商共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缴纳后双方签订保证金承诺书。
4 竞价报价
4.1 报价原则
4.1.1 竞价单位应根据竞价文件所规定的范围、交货期限和付款方式等进行报价。价格是指文件中说明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报酬,且应为含税价格。
4.1.2 参与竞价单位的企业负责人***
4.1.3竞价单位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及时在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即到厂热值计价。
4.1.4根据本文件第二章《煤炭量质要求表》规定的供货范围,报价的吨煤价格应已包括交货期间煤炭调运至交货地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4.1.5投标报价有效期为发运有效期。
4.1.6报价单位的报价应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4.2报价风险
4.2.1因市场发生变化,华电市场采购价格进行统一调整,客户发运价格应在入选价格的基础上作相应调整。
4.2.2出现下列情况者,经公司供应商管理评价小组会议研究后列入黑名单:
(1) 当年累计两次中标后未按约定时间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2) 不因买受方原因,当年累计两次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后未启动发运;
(3) 跨期采购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履约;
(4) 未与分公司沟通且无计划、无合同发运;
(5)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贿赂、威胁或恐吓相关人员;
(6) 违反商业道德,发生掺杂使假行为,且情节较严重;
(7) 欺行霸市、串通其他供应商,扰乱市场秩序;
(8)发生其他违法或不诚信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4.3履约考核条款
4.3.1 签订合同后,无特殊原因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内,结算量低于合同数量50%时,暂停一个月竞价资格;
4.3.2签订合同后,无特殊原因供应商当月未发运(零兑现),按签订合同量总量5元/吨进行考核。扣罚后未缴纳考核金额的供应商后续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入选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负责后续相关工作。当月未签订合同,每发生一次,暂停竞价资格三个月。
4.4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名称: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40100078327038M
地址:***
电话:***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三营盘支行
账号:0502122209200170949
注: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为每月1-25日,25日后将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
5 竞价评比
5.1在竞价截止后,竞价平台自动进行评比。
5.2同一收货人有多个报价批次时,同一供应商不得入选该电厂报价批次数的二分之一;
5.3以竞价单位报价作为基本的标准,竞价平台将按照以下顺序自动评比选择:
5.3.1 报价低于采购限价;
5.3.2 在满足收货人需求的前提下报价低者优先;
5.3.3 报价相同时,上月兑现率100%的中标客户优先中标,其次按照供应商评价得分排序进行选择;
5.3.4 所有情况相同情况下以报价时间先后排序,先报价者优先。直至数量达到本标段要求,并增加一家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
1、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气肥煤)
标段ZQ04
①热值:实行全额以质计价,基准热值5000大卡,低于4600大卡/千克,实行双扣。
②干燥无灰基挥发份:挥发份≥30%,挥发份低于30%,每降低1%考核5元/吨。
硫分:硫份:St,d≤1.5%,不奖不罚;1.5%<St,d≤2.0%,每增加0.1%,扣3元/吨;St,d>2.0%,每增加0.1%,扣10元/吨。
④全水份18%以内不予考核,每升高1%考核5元/吨。
⑤灰熔点要求:灰熔点ST≥1300℃,每降低10℃,扣2元/吨。(不足10℃按10℃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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