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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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4 |
招标业主: |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年度生活垃圾外运项目(四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路恒景国际花园C**幢***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rh*******): 项目名称:*******年度生活垃圾外运 |
项目概况
泰州市2020年度生活垃圾外运项目(四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州市海陵南路恒景国际花园C22幢5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14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tzrh2020002):
项目名称:泰州市2020年度生活垃圾外运项目(四次)
预算金额:4500万元
最高限价:500元/吨
采购需求:生活垃圾外运,年清运量约90000吨,共分两个标段(一标、二标)每个标段暂定45000吨,具体吨数以实际运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5、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垃圾清运车辆需为全密闭自动卸载垃圾专用运输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日清运能力不低于150吨,运输车辆须与招标人生活垃圾中转站的设施设备相适应并符合生活垃圾接收地关于车辆的要求。车辆为企业自有的,投标人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及车辆行驶证,如车辆为企业租赁,投标人需提供购买发票、供车辆租赁协议及车辆行驶证;
投标人需具备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须持有江苏省内正规处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出具的接收泰州市生活垃圾的证明以及焚烧发电厂所在地城市市容主管部门同意接收泰州市生活垃圾的证明。(注:以上两项证明需提供原件)
2、处置地在江苏省外的,投标人须持有接受地正规处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出具的接收泰州市生活垃圾的证明以及焚烧发电厂所在地城市市容主管部门同意接收泰州市生活垃圾的证明外,还需取得江苏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处置地所在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证明。(注:以上证明需提供原件)
时间:2020年7月24日至 2020年7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恒景国际花园C22幢512室
方式:投标人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
售价:共两个标段,每个标段500元
2020年8月14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恒景国际花园C22幢51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