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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经开区城北新区城东花园小区污水管网及外立面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23 标签: 安徽省招标 滁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23
地 区:滁州市
 
招标公告正文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滁州经开区城北新区城东花园小区污水管网及外立面改造工程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kfq.chu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经开区城北新区城东花园小区污水管网及外立面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邀请供应商(施工企业)方式: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预算金额:约93万元
最高限价:924939.75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不高于25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3.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2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 R接受 □拒绝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4.项目负责人***
5.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
6.本项目只接受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书面推荐产生的供应商(施工企业)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7月22日至2020 年7月29日
地点: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7月2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新区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 7月29日15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新区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金额要求
 保证金数额:1.0 万元,开标时现场交纳至招标人处,采用现金形式,需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退还方式:未中标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齐全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新区办事处 
地    址:滁州市珠江东路1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3幢2单元11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A、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滁州经开区城北新区城东花园小区污水管网及外立面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滁州市城东花园小区内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
招标范围
见第一章投标须知第2条
3
工期要求
不高于25个日历天
4
质量标准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3.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2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 R接受 □拒绝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4.项目负责人***
5.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
6.本项目只接受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书面推荐产生的供应商(施工企业)参与谈判。
***
勘察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
9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0
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数额: 1.0  万元,开标时现场交纳至招标人处,采用现金形式,需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退还方式:未中标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齐全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1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帐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暂列金-暂估价)*10%
收款单位:中标后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中标后另行通知
银行帐号:中标后另行通知
递交时间:签订合同前
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银行保函具体要求:
(1)保函形式须为见索即付型(无条件保函)
(2)须从成交人基本账户办理
(3)须由滁州本地银行或在滁州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
(4)须有保函编号
(5)须加盖银行公章而非银行业务专用章
(6)须按照银行格式规范填写
(7)保函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三个月(如合同工期延期,则保函有效期顺延);如果本合同提前终止,履约保函应在终止日后满三个月后由招标单位准许后撤销。(招标单位缓建或停建的项目除外)。
12
谈判文件答疑及澄清
如投标人对谈判文件有疑问,请于2020年7月23日17时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czdfzb@126.com(招标代理公司电子邮箱***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时间:2020年7月29日15时30 分
地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新区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14
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7月29日15时30 分
开标地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新区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16
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
发放的最高投标限价:应当包括总价、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性费用和税金。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发布方式: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kfq.chuzhou.gov.cn/)下载。
17
谈判小组的组建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18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
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并标明排序。
19
相关费用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按贰仟元收取,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2.本项目评审费以实际费用支付为准。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另行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20
特别提示
1、本项目实行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约谈制度:项目成交公示期满,下发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规定时间参加项目开工前约谈,成交供应商的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约谈会议,未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参加约谈或中标单位的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现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道路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3、场地内地上、地下、管线及构筑物等相关设施,中标人在施工时需做好保护工作,发生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可能性,慎重报价,并做好业主及企业协调沟通工作,满足业主及企业的相关要求。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概况
1.1    本次招标工程名称:滁州经开区城北新区城东花园小区污水管网及外立面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
招标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新区办事处
1.2   本工程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3   本工程总概算造价约  93 万元。
1.4现场条件:
①施工场地:已具备;②施工用水、电: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③场内外道路: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2.    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    承包方式
3.1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4.    工期要求
4.1要求工期:不高于25个日历天。
5.    质量要求
5.1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2   本工程不执行其它关于工程优质优价的定额、文件的规定。
6.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资金来源
7.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8.    标段划分
8.1   该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9.    招标方式
9.1   本工程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10.   计价方式
10.1本工程招标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
10.2  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
11.  评标办法
11.1  本工程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1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编制依据
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部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联合部令第12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和《滁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评标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竞争性谈判文件。
1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13.1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响应文件商务标格式
第七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确认
13.2除13.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3.3投标人在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否决。
1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14.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予以发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4.2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5.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5.1 踏勘现场
15.1.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对照施工图纸、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详尽仔细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15.2投标预备会
15.2.1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
 16.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出
16.1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发出。
17.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
17.1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8.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一般规定
18.1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谈判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依据2019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编制。
18.2  工程量清单应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8.3  招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18.4需评审的主要材料等,在工程量清单中载明。
18.5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所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18.6“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发至投标人。若拟建工程无需发生“其他项目”时,发至投标人的“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表”仍由招标人以空白表格形式表示。
19.   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依据
19.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9.1.1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拟定的谈判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其他相关资料。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省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场地条件和工程构造的具体特征等编制。
19.2  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
19.2.1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和2019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
19.3  规范及定额:
(1) 2019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2) 2019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3) 2019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
(4) 2019版《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5)2019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6)2019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7)2019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8)《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9)《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10)《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
(11)《安徽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12)省、市截止2020年6月的有关政策性文件。
19.5  材料价格:材料价格:按《滁州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6期)发布的不含税价格和市场询价编制。
19.6 考虑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及材料涨价等因素,本工程暂列金额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20.   最高限价的作用和说明
20.1  本工程最高限价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企业编制。
20.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工程最高限价的所有内容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一起公布。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21.   响应文件的组成
21.1  响应文件由商务标和资格证明材料两部分组成。
21.2  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
21.2.1投标函;
21.2.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1.3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诚信投标承诺书;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
⑦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22.工程量清单报价
22.1  材料价格
 22.1.1 材料价格:主要材料(半成品)如给暂估价按给定的暂估价计算,不给暂估价的参照《滁州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6期【不含税价格】)和招标发布的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的价格并结合市场行情进行报价计算,该部分材料价格由投标人按市场合格产品价格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自行报价一次性包死,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这部分材料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22.1.2实行暂估价的主要材料(半成品),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在投标报价中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给定的价格计算,不得减少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甲乙双方认质认价的签证调整。
22.1.3 暂估价材料的价差调整价款决算时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22.1.4 本工程中市场询价的材料,现场施工时必须经过业主认可方能用在本工程中。
22.2本工程施工机械费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
22.3人工费调整
22.3.1 人工费调整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性调整文件,调整基数以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的数量和单价为准。
23.   投标有效期
23.1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2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24.   谈判保证金
24.1  谈判保证金数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4.2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24.2.1凡是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投标,否则,招标人将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24.2.2投标单位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4.2.3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24.2.4在招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
24.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5.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5.1  响应文件:书面文件(商务标、资格证明材料)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5.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5.3 商务标中的授权书、投标函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
26.   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6.1  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
26.1.1响应文件的商务标和资格证明材料应当分别装订。商务标按授权书、投标函等的顺序装订在一起;资格证明材料单独装订。
26.2  响应文件的密封
26.2.1投标人应当将商务标正本、副本密封在商务标袋内。资格证明材料密封于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袋内。
26.3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标记
26.3.1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工程名称。
26.3.2响应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7.   响应文件的提交
27.1  响应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7.2  迟交的响应文件
27.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7.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8.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8.1  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8.2  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5条、第26条和第2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9.   开标
29.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9.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7.1条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9.2  参与开标的相关部门:招标单位及相关监督部门。
29.3  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29.3.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手持或封入响应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供资格审查,否则,该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建造师(拟任项目负责人***
②诚信投标承诺书;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
对于投标申请人不能按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人,该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手持或封入响应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开标程序。
29.4  开标程序
①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主持;
②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到场;
③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④经确认无误后,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和响应文件的主要内容;
⑤招标人现场进行谈判,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
⑥宣布评审结果;
⑦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30.   评标
30.1  评标办法
30.1.1评标办法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执行。
31.  否决投标情况
31.1  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
3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6工期或质量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32.   定标
32.1成交人的确定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成交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成交人名单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告。
33. 中标通知
33.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3.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招标代理公司公章后,方可发出。
六、合同的授予
34.   合同授予标准
34.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成交人。
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同时,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的数额、时间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条的规定与成交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成交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谈判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3  成交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4  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6.   履约保证金
36.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2  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35.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三章评标办法
 
一总则
一、谈判小组本着公开、公平选择的原则对投标人的标书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审。
二、本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成交人。
三、商务标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否则经谈判小组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否则经谈判小组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
1.2
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投标报价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四、项目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均符合招标要求,经资格审查、商务标审查合格后,即确定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的中标价格:采用两次报价形式,以有效报价的最低价,确定为中标价。投标函价格作为第一次报价,谈判小组将与投标人就投标报价等内容进行磋商谈判,然后投标单位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投标报价,否则取消其投标报价资格。谈判过程中,若投标价格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五、评标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投标人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单位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六、本办法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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