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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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南京海事法院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环境卫生保洁、安保秩序维护、门岗值班、会务接待、诉讼安检、值庭值勤、绿化养护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 |
关键词: | 物业管理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南京海事法院
项目名称:南京海事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南京海事法院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环境卫生保洁、安保秩序维护、门岗值班、会务接待、诉讼安检、值庭值勤、绿化养护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7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凤凰西街152-1号大楼由我院和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分区域使用,且封闭在同一围墙内。我院使用北楼和东楼部分区域,审计署南京特派办使用南楼周转房区域。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目前审计署特派办使用区域由南京城建建设工程配套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二)由于历史、政策原因,大楼相关设备设施未移交,我院目前正在使用的部分设备设施、楼层弱电、周界监控等为城建集团的资产,如要更换物业,需要重新配置更换相关资产,造成资源浪费。
(三)法院物业管理服务有其特殊性及专业性,必须符合法院各类专业的规范要求,我院就安检、值庭已对现有物业服务团队进行培训,目前这些员工均能胜任本职工作且队伍较为稳定,与我院配合较好。
(四)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工作涉密信息广,卷宗、档案等保密材料和保密设备较多,因此对物业安保有较高要求,原物业服务团队对我院情况较为熟悉,了解安全保障和物业服务的重点和难点。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南京城建建设工程配套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0年7月24日 至2020年7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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