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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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3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致:各服务商 我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就“*****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向社会征集*家具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能力的服务单位,针对项目情况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事宜,出具***自然**与规划局认可的土地复垦方案。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建 |
致:各服务商
我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就“芜湖县城东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向社会征集1家具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能力的服务单位,针对项目情况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事宜,出具芜湖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认可的土地复垦方案。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芜湖县城东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
2.项目限价:叁万元整(¥:30000元);
3.采购内容:对“芜湖县城东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 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三、报价
1.供应商须按“报价函”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2.报价应包含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相关事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评审会务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3.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若报价明显高于控制价,采购小组有权否决该报价。
四、供货质量、时间及地点
1.服务内容:查看项目现场情况、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送呈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在规定期限内经专家评审通过;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之内完成供货(经专家评审合格的方案);
3.服务地点:芜湖县规划区内;
4.质量要求:合格(编制流程须符合土地复垦方案规程并通过专家评审,提供芜湖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认可的“芜湖县城东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土地复垦方案”)。
五、付款方式
项目方案文本及审批意见表交付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编制服务费(以成交价为支付标准,不计利息)。
六、响应文件
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一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2.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20年7月29日上午9时30分前递交到芜湖县城市管理局(芜湖县行政三号楼)
地址:芜湖县城市管理局(芜湖县行政三号楼) 收件人:张勇 联系电话***
3.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4.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格式附后)
(2)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为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4)供应商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5)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如有)
(6)采购文件要求服务单位提供的或服务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七、成交办法
1.成立采购小组
评标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的采购人代表或相关专家组成。
2.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县城市管理局督查室的监督下,采购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报价经采购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八.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询价采购的权利。
九、其他
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十、联系方式
张勇 联系电话***
附件:响应文件.doc
芜湖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