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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莆田某中学机房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CZC200721)公开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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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0.07.23 标签: 福建省招标 莆田市招标 
招标编号:FJXJGG202007233058
加入日期:2020.07.23
地 区:莆田市
内 容:****年***某单位司机危险行为分析预警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编号:****-*-*** 应业务发展需要,现我司拟开展****年***某单位司机危险行为分析预警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具体如下: 一、《报价表》 产品类型 服务主要技术指标 增值税率(%) 数量(台) 供应商单价报价(元) 供应商合计报价
 
招标公告正文

2020年仙游县某单位司机危险行为分析预警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编号:2020-4-015

应业务发展需要,现我司拟开展2020年仙游县某单位司机危险行为分析预警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具体如下:

一、 《报价表》

产品类型

服务主要技术指标

增值税率(%)

数量(台)

供应商单价报价(元)

供应商合计报价(元)

备注

不含税价

增值税额

含税价

不含税价

增值税额

含税价

车载监控智能辅助设备

见附件1要求

 

220

 

 

 

 

 

 

不含税小计最高限价31.2万元

行为分析监控设备

 

110

 

 

 

 

 

 

定制型司机行为分析系统服务器

 

1

 

 

 

 

 

 

相机延长线

 

 

110

 

 

 

 

 

 

小计

 

 

 

 

 

说明:1.以“供应商合计报价”的“不含税价”小计值作为报价评选参考依据。

  2.报价可精确到2位小数。本项目为物资类采购,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3%(疫情期间可以为1%);

  3.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不含税小计值最高限价为31.2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 《报价表》与“说明”的格式不得更改,更改者可能被当作无效报价。

二、参加公开询价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户行户名帐号、以及资质证书等资料(A4纸缩印,并盖有公章)。

2.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A4缩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三、公开询价要求

1.公开询价应答材料密封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寄(送)达我司,截止日期:2020年7月30日09时30分前,逾期不予受理。

接收人: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办公室蔡丽贞,电话18959508885。

地址:***

2.材料密封外包装袋、快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应答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竞价应答材料外包装袋未注明项目名称、应答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3.“应答单位报价”表格应盖有单位公章,整份应答文件应盖有骑缝章。

4.应答单位应录入中国电信供应商外部门户网站。

5.请仔细阅读本书,并按要求应答,不得自行变更表格样式,应答用词必须明确、肯定或否定,不得模零两可,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对本书有不明之处,请致电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采购中心陈志成(0594-2591907)。

五、商务要求

1.确定原则:

“供应商合计报价”的“不含税价”总计值最低者入选,即在全部满足邀请书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供应商合计报价”的“不含税价”总计值最低的报价人作为入选供应商。报价相等的情况下,以技术指标、性能、配置高者推荐,技术指标(性能、配置)相等者,以服务优者推荐。

2.付款方式:进度款参照总集成项目的到款情况同进度支付(验收合格后最多可支付至50%),具体条款内容为:货物在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并在收到对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全额发票后,最多可支付至合同货款的50%;验收合格第13个月支付合同货款的50%。

3.免费保修期限: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六、技术应答:需对主要服务技术指标逐点应答是否满足(★号为重要指标项,必须满足)。

★1.报价人所投车载监控智能辅助设备需支持人员打电话识别功能,且识别准确率不得低于99%。(提供CNAS或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原件备查),是否满足?

答复:

★2.报价人所投车载监控智能辅助设备需支持人员目不视前方识别功能,且识别准确率不得低于99%。(提供CNAS或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原件备查),是否满足?

答复:

★3.报价人所投车载监控智能辅助设备需支持驾驶员闭眼疲劳驾驶报警,且识别准确率不得低于99%。(提供CNAS或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原件备查),是否满足?

答复:

★4.司机行为分析系统服务器内必须嵌入主动安全防疲劳驾驶管理平台,是否满足?

答复:

★5.工期要求:自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中选方须完成设备安装施工并交付使用。是否满足?(另需提供承诺函)

答复:

附件一:主要服务技术指标:

注:报价人须标明所投设备产品的原厂商名称及型号(此项为必须满足项)。

序号

产品名称

指标与参数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含税单价(元)

增值税率(%)

不含税价小计(元)

增值税额小计(元

含税价小计(元)

品牌

型号

1

车载监控智能辅助设备

1.应支持深度学习的嵌入式处理器;主动安全报警类型支持疲劳驾驶、接打电话、抽烟、分神、驾驶员异常报警、前方碰撞预警,报警信息必须包括车牌号、当班线路、线路方向、报警内容、报警级别、报警时间、速度、地图位置、报警照片、违规短视频。

2.视频输入≥3路,应采用航空接口,分别用于连接:1路车辆正前方摄像机输入,1路驾驶员摄像机输入,内置麦克风≥1路,以太网接口≥1路,应采用航空接口转百兆以太网接口,存储卡接口≥1个(含64G内存卡),USB接口≥1个,应支持USB3.0,RE485/RS232通讯接口≥1个;

3.具备CAN输入接口,左右转信号接口,速度信号接口,刹车信号接口;

4.电源输入:DC9V~36V,工作温度:-20~+75℃,智能终端设计小巧,外观不大于长180×宽120×高40mm;

5.预留第三路接口可支持功能扩展, 比如右侧盲区检测、双手离开方向盘检测等;

6.视频编码应支持H.264格式,支持报警事件录像及存储,图像编码应支持JPG格式,支持报警事件抓拍及存储;

7.应支持GPS、北斗、GLONASS,支持混合模式定位,定位信息保存在录像资料中;

8.移动通讯网络模块可选配,选配的模块应支持全网通,包含GSM/CDMA/WCDMA/TD-SCDMA/TDD-LTE/FDD-LTE通讯方式;

9.支持APP实时预览、参数配置等功能,可由APP进行设备ADAS、驾驶员行为分析等功能的灵敏度参数、音量参数、速度报警阈值参数配置;

10.设备具有声音提醒功能,驾驶员有危险行为时有报警功能,应以声音提醒功能警示驾驶员。设备有前方碰撞预警:当车辆在行驶状态下,通过前车摄像机检测到与前车距离过近有碰撞发生可能的情况下,触发前车碰撞预警。

11.设备可拓展车道偏离预警:当车辆在行驶状态下,车辆不打转向灯变道、压车道线或疲劳跑偏压线时触发报警。

12. 支持人员打电话识别功能,且识别准确率不得低于99%(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13. ★支持人员抽烟识别功能,且识别准确率不得低于99%(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14. 支持人员目不视前方识别功能,且识别准确率不得低于99%(需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15. ★支持人员打哈欠识别功能,且识别准确率不得低于98%;(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16. 支持驾驶员闭眼疲劳驾驶报警,且识别准确率不得低于99%;(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17. ★支持驾驶员异常(无驾驶员或驾驶员偏离采集区)报警,且识别准确率达99%;

18. 支持驾驶员未系安全带检测,驾驶员未系安全带驾驶车辆时触发报警。

110

 

 

 

 

 

 

 

 

2

行为分析监控设备

1.用于疲劳驾驶报警、危险驾驶报警等功能的图像采集。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2.图像采集分辨率≥1280×720;

3.图像采集帧率≥30fps;

4.具备红外补光,可穿透墨镜;

5.视频输出接口应采用航空接口;

6.支持防水雾、防尘、防抖、防振。

220

 

 

 

 

 

 

 

 

3

相机延长线

线长4m,航空头接口两端(4芯-4芯)

110

 

 

 

 

 

 

 

 

4

定制型司机行为分析系统服务器

1、2U机架式,可放入42U标准机柜。

2、处理器≥4110(8核2.1GHz)×2;

3、内存配置≥64G DDR4内存,可扩展≥16根内存插槽;

4、★硬盘:配置≥1TB 7.2K SATA×2,最高支持12块3.5寸(兼容2.5寸)热插拔SAS/SATA硬盘(硬盘内必须嵌入主动安全防疲劳驾驶管理平台),均支持SAS/SATA硬盘混插,另外配置2块4TB硬盘用于存储报警图片。

5、RAID功能:支持RAID 0/1/10,支持断电保护。

6、网卡以及对外IO接口:配置≥2个千兆以太网控制器,1个独享的管理端口。

7、电源:标配550W1+1高效铂金CRPS冗余电源

8、冷却系统:≥2组热插拔冗余风扇。

9、I/O扩展:最大支持6个PCIe扩展,最大支持4个USB 3.0接口。

10、服务器管理:集成BMC芯片,支持IPMI2.0和KVM Over IP高级管理功能

11、支持接入车载部标终端、车载视频终端、车载智能分析设备,实现对运输车辆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运输安全的管控、营运效益分析等

12、支持车辆属性配置,同一车辆可关联多个不同的终端设备,电子地图中支持展示在线车辆,并可以展示车辆的不同运行状态。

13、支持车载视频预览、录像回放

14、支持主动安全报警,支持同一辆车同一个驾驶员同一种行为的数据,可以在报警队列中自动合并,便于监控人员快速分析和处理报警

15、处理主动安全报警时,支持在报警详情页面直接查看车内的实时监控视频

1

 

 

 

 

 

 

 

 

合计:小计:

 

 

 

 

 

 

 

 

   附件二:合作伙伴诚信经营行为守则

 

   为加强合作伙伴诚信经营管理,提高合作伙伴的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合作伙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商业道德规范要求,诚信守法开展经营活动,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制定了《合作伙伴诚信经营行为守则》,以资合作伙伴严格遵守,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适用范围

《合作伙伴诚信经营行为守则》适用于与福建省内设立的中国电信分支机构签订合同的合同相对方(电信服务合同相对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相对方派出的项目实施人员,合同相对方应做好项目实施人员的诚信经营教育。

二、遵循的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

合作伙伴与电信公司合作的经营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定、行业准则以及电信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实施虚假广告宣传、不正当竞争、严重扰乱招标秩序、侵犯用户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破坏市场秩序,不得扰乱电信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二)诚实信用原则

合作伙伴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不得实施损害电信公司利益和企业形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等方式诽谤、诋毁电信公司,损害电信公司的企业形象、商业信誉;采用欺骗、隐瞒等不诚信的方式套取电信公司结算款,损害电信公司利益;未经电信公司授权,擅自使用电信公司的企业名称、商标或标识对外宣传,或者实施以电信公司名义对外发布不当言论等损害电信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全面履行与电信公司签订的合同原则

合作伙伴应全面履行在福建区域内与电信公司任一分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严格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等双方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义务。若有任一合同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构成违约情形的,电信公司有权暂停其他合同的履行直至违约合同争议事宜解决完毕。

(四)廉洁自律原则

合作伙伴应自觉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不得实施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电信公司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特定关系人以及其他导致电信公司工作人员遭受违规违纪处分或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三、违反本守则的后果

合作伙伴违反本守则,中国电信福建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如下措施:

(一)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合作伙伴的违约责任。

(二)对福建省内设立的中国电信分支机构与该合作伙伴的全部合作项目结算款,采取暂停支付、终止支付、按照合同金额10%-50%的比例进行扣罚等措施。

(三)解除或终止福建省内设立的中国电信分支机构与该

合作伙伴的部分或全部合作业务。

(四)将该合作伙伴列入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建立的合作伙

伴违规失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列入集团公司建立的违规失信黑名单;情节特别严重的,列入三大运营商建立的违规失信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合作伙伴将在一至两年内被禁止参加相应等级区域的电信合作事项。

四、附则

本守则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我方已知悉本守则内容,并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本守则相关规定。

 

合作方名称(盖章) :

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三:投标/参选/竞价/报价人/卖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诺函

承诺函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本人为(投标/参选/竞价/报价人/卖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我司郑重承诺:本次填报的全部数据、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询价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的;

(3) 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次提供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意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承担一切责任!

 

 

附件四: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商业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招标投标及商业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商业贿赂及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廉洁协议:

第一条甲方承诺

1.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1.2严格遵守中国电信集团招标投标及廉洁从业有关规定。

1.3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任何形式的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钱物;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不要求乙方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1.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收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的无偿服务。

1.5招标投标期间不单独约见乙方工作人员。

1.6不向乙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秘密及任何细节问题。

第二条乙方承诺

2.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2.2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签订《廉洁协议书》。

2.3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提供公司股权;

2.4不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以及为其亲属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

2.5不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旅游或娱乐活动。

2.6不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2.7不得有导致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廉洁从业等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监督及责任

3.1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可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纪检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核查情况做出相应处理。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电话:***

3.2甲方纪检部门有权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廉洁协议的行为。

3.3如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约定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附件1《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关于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的处罚实施办法》、附件2《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供应商违约处理办法》给予处理。

3.4本廉洁协议书由甲方加盖承办部门印章、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附件1: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关于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的处罚实施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切实履行招标法及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加强对供应商遵守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公司”)廉洁协议规定的管理,防范违法违规的现象发生,确保双方合作业务可持续发展,保证福建公司通信工程建设、通信网络安全及公司合法权益,在相关管理办法与规定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供应商指已经或有可能通过福建公司的采购行为(以合同方式有偿获得物资和服务的行为),为福建公司提供物资和服务等资源的企业或机构。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含主设备、终端、备品备件等)、材料、用品(含营销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软件(含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含设计、施工、监理、代理、集成等)、维护服务、营销服务(含广告、宣传等)、咨询服务等。

第三条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规定是指供应商在参与福建公司采购行为过程中,违背福建公司廉洁协议规定,发生的违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公司及福建辖区内的电信分公司、子公司的采购实施部门在采购、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中对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行为的处理。

廉洁协议内容及规定

第五条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第六条供应商参与福建公司的采购活动,应按照福建公司的要求签订《廉洁协议书》。

第七条供应商不得向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亲属”主要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提供公司股权。

第八条供应商不得宴请福建公司工作人员以及为其亲属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

第九条供应商不得为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旅游或娱乐活动。

第十条供应商不得擅自与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第十一条除以上规定外,供应商不得有导致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廉洁从业等规定的行为。

处罚实施措施

第十二条供应商发生违反廉洁协议规定第七、八、九条,(1)所有发生事项的累计金额在2000元及2000元以下的,给予书面警告或停止该供应商一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的参与及实施资格;(2)所有发生事项累计金额超过2000元,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根据情节轻重停止该供应商一到两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或涉案地市的参与及实施资格;(3)所发生的事项累积超过5000元的,根据情节轻重停止该供应商两到三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或涉案地市的参与及实施资格。供应商出现第十四条情况的按照第十四条处理。

第十三条供应商发生违反第五、六、十、十一条,视情节轻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该供应商书面警告,致使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停止该供应商一年时间在涉事地市分公司(含专业分公司)的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四条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视情节轻重,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2人(含二人)以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涉案地市三年参与及实施的资格;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3-5人(含5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涉案地市6年参与及实施的资格;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5人以上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全省范围内10年以上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五条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采购阶段的,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已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但合同尚未履行阶段的,终止签约。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终止合同履行,并解除合同,未履行部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规定两次及以上,在原有处罚基础上,以违规累积次数为倍数处罚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范围内的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七条违反廉政规定的供应商属于特大型供应商(与福建公司合作范围广及金额巨大存在长远战略性合作),无法取消供应商参与、实施资格的,可选择经济处罚方式处理;(1)违反第七、八、九条的,按照发生事项累计总金额的100倍收取违约金。(2)违反第五、六、十、十一条的,根据情节轻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收取5-10万元违约金,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收取60-80万元违约金。(3)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涉案金额的30倍收取违约金。

处罚实施流程

第十八条中国电信福建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违规违纪往来被发现或被投诉、举报的,由属地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或省公司相关部门按按检控类线索报省公司纪检组监察部,省公司纪检组监察部进行纪律审查,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采购管理部。涉及职务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属地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报省公司纪检组监察部后通报采购管理部。采购管理部根据通报情节和本办法对违约供应商提出处罚方案,经采购决策机构决策后对违约供应商发出处罚违约通知书并对公司有关单位、部门发出处理执行通知书。

第十九条省公司采购决策机构是研究对供应商处罚的决策组织,省公司采购管理部是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部门。第二十条违规供应商采用更名方法逃避处罚的,只要原供应商法人代表人或原股东人数三分之一存在的新公司被视为原违规的供应商。违规供应商法人代表人或股东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其他公司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有参与及实施业务的,视同为违规应商。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福建公司采购管理部负责解释,纪检监察机构、采购实施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共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供应商违约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切实履行招标法及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提高供应商运作效率与服务水平,促进供应链可持续发展,保证中国电信福建公司通信工程建设、通信网络安全及公司合法权益,在《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基础上,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供应商违约指在供应商在招标采购、保修期内或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存在违反招标法、延期交付、产品质量问题、支撑服务不到位等未按法律法规、合同履约的情况及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等违约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采购实施部门在招标采购、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中对供应商违反合约行为的处理。集团签订合同、框架协议及订单的违约处理上报集团处理。

第二章供应商违约分类

第四条供应商违约行为分为严重违约、货物(服务)交付违约、质量违约、其他服务违约四种类型。

第五条严重违约指供应商在招标采购、合同履行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相关条款,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不良供应商。

第六条货物(服务)交付违约指货物(服务)不能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时间交付的;

第七条质量违约指供应商提供货物(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与验收(检测)标准要求。

第八条其他服务违约指其他商务条款违约。

第三章严重违约处理

第九条严重违约供应商应纳入黑名单管理。黑名单上的供应商禁止与福建电信开展任何形式的设备与服务买卖及业务合作经济活动。

第十条在招标采购、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存

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一)造成重大电信经济损失;

(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三)侵占电信资产;

(四)严重欺诈行为;

(五)发生商业贿赂或其他违法违纪违规案件。

第十一条供应商进入或退出黑名单由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受理,经过审批同意后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黑名单供应商实行期限管理,即黑名单上供应商至少一年不得与福建电信开展任何合作。

第十三条违规情节极其严重并触犯法律的,采取法律手段处理。

第四章货物(服务)交付违约处理

第十四条发生货物(服务)延期交付情形要遵循但不仅限于以下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货物每延迟一周交付(不足一周视同一周)处以合同总金额1%的延期交付违约金;超过2周及以上的处以合同总金额1.5%的延期交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延期交付违约金累计超过10%时可终止合同,追究其承担所有因此引起的经济损失与社会责任。

第十七条第一次发生订单延期2个月到货的则调减2倍订单金额的份额。

第十八条第二次及以上发生订单延期2个月到货的则每次调减总份额的50%。

第十九条每发生一次订单不供货的则调减总份额的50%。

第五章质量违约处理

第二十条质量违约要遵循但不仅限于以下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规定时限内免费更换所有与不合格物资同生产批次的货物,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拆除、安装、检测费、运保等直接费用;

第二十二条暂停供应商剩余份额执行,供应商完成全部整改工作且复检合格后方可恢复供货;

第二十三条处以不合格货物当期订单总金额的100%违约赔偿金并支付相关质量检测费用。

第六章其他服务违约处理

第二十四条未按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暂停其框架协议执行直至缴纳为止。

第二十五条保修期内服务违约的,每次处以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0.5%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各种违约超过期限未完成整改的则暂缓支付货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七章处理流程

第二十七条供应商违约处理流程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福建分公司采购管理部负责解释,采购实施部门、合同履行部门执行。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2020年7 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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