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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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9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原鑫丝燕厂房拆除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我公司受**海穗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原鑫丝燕厂房拆除工程进行公开竞价,特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工程招标范围及质量要求: (*) 工程招标范围:原鑫丝燕厂房拆除工程,其中厂房*(砼屋架)、厂房*(钢结构顶)、厂房*(钢结构顶 |
原鑫丝燕厂房拆除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我公司受江苏海穗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原鑫丝燕厂房拆除工程进行公开竞价,特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1、工程招标范围及质量要求:
(1) 工程招标范围:原鑫丝燕厂房拆除工程,其中厂房1(砼屋架)、厂房2(钢结构顶)、厂房3(钢结构顶)面积约7813.81平方米以及其他建筑拆除1项。实际拆除面积以评估报告为准,具体工作安排根据甲方要求,拆除建筑可详见附件图纸。
注:a、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认真踏勘现场,一旦中标,中标单位对价格的风险及施工过程中的矛盾自行承担。
b、施工过程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规定,按发包人要求设置标准化围挡,管理用房、防尘降噪措施,以上工作需满足相关的要求。
c、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须满足江苏省、南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检查标准,且符合海创指办【2019】2号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八整治八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施工过程中须做好防尘降噪及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创文工作部署》、《空气质量百日攻坚行动》、《关于做好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督查》的要求。
2、本次招标所有被拆除房屋仅保证建筑物、构造物的主体结构的存在,不保证其附属物设施的完好无缺。
(2)质量要求:所有地面建筑物、构造物、附着物拆除到位,杂物清理到位,垃圾清运到位。
(3)工期要求:在7日内完成拆除任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拟派项目负责人***
2.3业绩:无。
2.4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投标者,于2020年7月23日到2020年7月29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中(http://ggzyjy.nantong.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5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招标最低控制价为人民币78138.00元。
2.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2.7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500元,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提交 。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7月29日9 :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花园大道66号2号楼421室)。
3.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5.报名其他条件:a营业执照b企业资质证书c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 d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e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穗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