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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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2 |
地 区: | 新疆维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红墩镇周边生态恢复建设项目——阳光大棚已经由阿财宗字【2020】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勒泰市污水净化管理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红墩镇周边生态恢复建设项目——阳光大棚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8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阿勒泰市红墩镇 2.工程规模:两座阳光大棚采购及安装。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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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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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RT2020328 |
红墩镇周边生态恢复建设项目——阳光大棚 |
招标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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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名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本次采购相应内容,具备设备采购配套及安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开始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8月12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报名成功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方式:现场购买 3.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新疆新睿泰咨询有限公司(新疆阿勒泰市南区万驰广场七楼)。 4.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售后不退回。 五、其他说明 报名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的本单位(包含被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原件、“信用中国”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不早于本次公告时间),以上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七、开标时间:2020年8月12日上午12:3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阿勒泰市南区万驰广场七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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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 标 人: |
阿勒泰市污水净化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新睿泰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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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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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836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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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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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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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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