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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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9 |
地 区: | 郑州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保税区)**第一棚户区*号地建设项目(*-*地块)供配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5号地建设项目(1-5地块)供配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5号地建设项目(1-5地块)供配电工程。
2.2项目编号:HGZ202007140801
2.3项目概况:河东第一棚户区5号地建设项目(1-5地块)占地面积约7981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26680.8平方米。
2.4招标范围:
(1)公共(商业)部分
自开闭所出线处至公共(商业)配电室接线处的新建电力排管、新建电力井砌筑、电缆标志桩(铭牌)、通讯部分等图纸所示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
自开闭所出线处至一级配电箱(动力柜)的电缆敷设及电源接驳。
公共(商业)配电室内配电装置、配电变压器、电气二次部分、配电站内、外部通讯及高低压桥架等图纸所示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配电室内计量表的采购、安装不在招标范围内。
公共(商业)配电室内接地系统安装、设备槽钢基础施工(不含混凝土面层)、绝缘胶板敷设、设备线路、维修工具配备、警示标牌(线)悬挂;不包括配电用房土建部分、消防、通风、照明和插座。
(2)居民用电部分
自开闭所出线处至居民配电室接线处的新建电力排管、新建电力井砌筑、电缆标志桩(铭牌)、通讯部分等图纸所示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
自开闭所出线处至一户一表(含电表箱体,但不含电表的采购、安装)部分的电缆敷设及电源接驳(包含与开闭所、电表的电缆连接)。
居民配电室内配电装置、配电变压器、电气二次部分、配电站内、外部通讯及高低压桥架等图纸所示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
居民配电室内接地系统安装、设备槽钢基础施工(不含混凝土面层)、绝缘胶板敷设、设备线路、维修工具配备、警示标牌(线)悬挂;不包括配电用房土建部分、消防、通风、照明和插座。
(3)其他
负责协调所有内外部关系、配电工程的系统调试、高低压检测、组织交工验收,直至通电运行,费用自理。负责配电工程资料的整理移交,送电手续的办理。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5拟派技术负责人***
3.6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供配电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业绩合同,以及竣工(完工)验收证明。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8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以来起算。
3.9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1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11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4日9时00分至2020年7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投标人可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通过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获取开标活动现场监控视频。
5.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371-60870374
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371-86688491-转620/0371-67119025-转620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