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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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30 |
招标业主: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关键词: | 租赁 |
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委托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接受潜在的供应(服务)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服务)商”)就国网石狮市供电公司LED大屏显示系统租赁项目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2.参与供应(服务)商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并有意向参加谈判的供应(服务)商,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07月23日至2020年07月27日17:30前报名,节假日除外;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①现场报名:应答人需携带贵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泉州市鲤城区白水营路2号金营商务大厦4楼401室)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②电子报名:应答人需将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报名登记表(盖章)(此三样材料缺一不可)发送电子邮件***
序号 |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应答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电子邮箱 (必填) |
*** | ||||||||
发送报名邮件且成功报名后,报名截止时间前3小时尚未收到采购文件邮件请联系:13559466106/0595-22125138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包括报价应答文件、技术商务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截标时间,应答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并在开标当天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保持电话畅通以待评审委员会进行必要的谈判。请投标人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应答文件邮寄至如下地址及相应收件人:泉州市丰泽区迎津街214号电业局大厦综合楼5楼开标室(二)(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小陈:点击查看)”。请投标人自行安排好投标文件的制作、邮寄时间节点等相关投标事宜,如代理机构届时未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相应的投标文件或在开标当天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话无法保持畅通,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未送达或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所有谈判公告、答疑内容、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以及其它变更通知等有关通知均在招标网(网址:http:///)上公布。
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2174559035@qq.com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3日
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不含税预估金额(元) |
项 目 概 况 |
专用资格业绩要求 |
截标时间 |
1 |
QZFW2020GJT070101 |
国网石狮市供电公司LED大屏显示系统租赁项目 |
531000 |
国网石狮市供电公司LED大屏显示系统租赁项目 |
(1) 应答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应答供应商营业执照需具有租赁业务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相关营业范围; (3) 应答供应商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 谈判应答截止日近三年内承接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 (5) 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分公司相应业绩证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应答文件。 |
2020年07月30日08: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