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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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6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
地 区: | 延边朝 |
内 容: | ****年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林业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界碑、界桩石材采购) (资格后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CTTC-**YZFHW****-*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林业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界碑、界桩石材采购)已由***财政局 |
关键词: | 石材 林业 公园 |
2017年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林业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界碑、界桩石材采购)
(资格后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CTTC-20YZFHW201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林业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界碑、界桩石材采购)已由珲春市财政局采购办批准建设,项目采购编号为项目采购X【20200717】-0056号,项目业主为吉林省珲春林业局。建设资金为国投,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范围与规模:界碑、界桩石材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省珲春林业局辖区内。
2.3资金来源: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6采购预算:62.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拟派出的强制性项目管理人员:(详见招标文件);管理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登记备案,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须在本公司连续缴纳社保至投标报名上一月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社保开户账号及密码、查询网址,以便进行核查,退休人员须另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2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可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5投标人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6具有2019年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企业提供就近年份),2019年以后成立的响应供应商不具备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条件的,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交资信证明。
3.7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8其他要求:⑴.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②供应商在开标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③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到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领取密保卡后及时填写提交单位信息,确认信息审核通过后,并至少登陆一次延边交易平台。填写单位信息,请从延边州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填写。
④在新冠疫情期间,若外省相应响应商入吉或省内高风险地区内的响应供应商因疫情影响,不能符合投标报名及开标到场等时间要求,此风险由响应供应商独自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30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416室(长春市西中华路160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的提供最新版);
②开户许可证;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④具有2019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票据或转账凭证);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交资信证明;2019年以后成立的响应供应商不具备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条件的,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交资信证明。
⑦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证明。
售价:人民币300元整。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8月6日上午9时3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珲春市政务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26万元人民币。
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
投标保证金需出自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应放入投标文件中。
递交时间:2020年8月4日下午16:00时前。
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珲春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0790 7020 110 152 0000 9415;
联系人***
九、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珲春林业局 地址:***
联系人:李处长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王处长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珲春市财政局采购办
十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特别注意:
1、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2、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3、参与交易活动的各相关主体应提前下载《吉祥码》,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