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3 |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孤岛镇西韩村、渔村污水收集系统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孤岛镇人民政府地址:******孤岛镇光明路**号(******孤岛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孤岛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公共**交易中心地址:**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西韩村、渔村污水收集系统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1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供应商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参与磋商的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所报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合法有效;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磋商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单位负责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