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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空调货物工程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23 标签: 广东省招标 空调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23
截止日期:2020.07.31
地 区:广东省
关键词: 空调
 
招标公告正文

连平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空调货物工程及安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2楼G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HY2020006

  项目名称:连平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空调货物工程及安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586835.76元

  最高限价:586835.76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连平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空调货物工程及安装采购项目

一项

586835.76

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新成立公司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3单位负责人***

  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5为了便于售后服务的便捷性、稳定性,投标人必须在河源连平县城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28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2楼G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2楼G号

五、开启(竞争性谈判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7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2楼G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复印件及打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备注:1.以上全部证明资料用A4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证明资料的(包括封面)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证明资料须加盖骑缝章。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证明资料核对,不代表其谈判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谈判资格最终以谈判小组根据其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平县广播电视台            

地    址:连平县城            

联系方式***

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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