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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奥村项目招标公告(ANJ130514-17SG)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23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23
截止日期:2020.08.05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编号: ANJ******-**SG *.招标条件 **奥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青奥村项目C栋装修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指办字【****】***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
 
招标公告正文
编号: ANJ130514-17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奥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青奥村项目C栋装修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城指办字【2011】14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0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C栋装修改造工程
        2.2 工程地点:建邺区河西新城区江山大街南侧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6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7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青奥村项目C栋住宅室内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装饰工程面积:27500 m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8-5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
                         a. 项目负责人***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c. 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经理自2015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类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均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的),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以上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类似工程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上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
***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方法一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7月23日17时20分到 2020年7月30日17时20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本部分第8.2条修改为: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5、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资格预审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
8.6、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8.7、项目负责人***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8.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6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将通过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自动推送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供公开查询;企业即时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自锁定之日起,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同时“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上述文件规定。(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1、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8.1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书相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13号文规定,7月31日前到期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其有效期顺延90日。
8.13、本次资审不作人员到场要求。
8.14、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15、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按各申请人合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排序后选择前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满分100分):
(一)、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24分)
企业自2015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类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得24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均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的),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以上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类似工程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上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
(二)、认证体系(12分)
①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4分;②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4分;③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4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三)、财务状况(20分)
主营业务收入:<10000万元人民币,得2分;
1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收入<20000万元人民币,得5分;
2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收入<30000万元人民币,得10分;
3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收入<40000万元人民币,得15分;
主营业务收入≥40000万元人民币,得20分;
备注: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以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审计的审计报告数据为准,审计报告需反映相关数据,如反映的相关数据不明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四)、信誉(14分)
①企业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得7分,市级“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②企业具有第三方认证机构或银行出具的资信等级或中国建筑业协会评定企业信用等级AAA的得7分,AA的得5分,A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五)、工程奖项(16分)
①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的得4分,获得市级 “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的得2分。(时间以发文日期为准,有效期自资格预审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2年)
②企业承担的类似获奖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在4200万元(含)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获得国优奖项的得12分,省优奖项的得10分,市优奖项的得8分。(以文件发布日期为准,获奖有效期:国优工程3年、省优工程2年、市优工程1年,有效期自资格预审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注:以上均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均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的)、获奖文件证明材料,类似工程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上的金额为准。以上四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上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
(六)、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共两题,每题7分,满分14分。 根据项目负责人***
注: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采用按上述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为前9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以下方法确定排名的先后顺序:1)答辩得分高优先;2)企业业绩类似工程金额大的优先。
9.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梦都大街158号 地       址:南京市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906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37
        联  系  人:谢研 联  系  人:张志豪
        电       话:025-86468012 电       话:025-84713178-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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