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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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24 |
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附件: 上传附件 一、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洱海保护生态搬迁“****”小镇建设项目(银桥地块安置区) *.招标人:**建投第十二建设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资金来源:项目工程款 *.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所需钢材材料(详见报价表清单),负责材料制造、包装、供货、运输、保险、 |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大理市洱海保护生态搬迁“1806”小镇建设项目(银桥地块安置区)
2.招标人:云南建投第十二建设有限公司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4.资金来源:项目工程款
5.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所需钢材材料(详见报价表清单),负责材料制造、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交货、配合现场装卸、竣工预验收、开通、试运行、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材料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最终验收。
6.控制工期:材料自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送达施工现场(按招标人要求批次供货)。
7.交货地点: 大理州大理市银桥镇
8. 付款方式:1、支付货款前甲乙双方进行对账,对账单可以是原件、扫描件、传真、照片;
2、按上月累计供货金额的70%支付货款。
3、剩余30%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监理、造价、建设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审定结算,且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拨款后,无息支付。
9.质量标准:1.甲方在收货前,应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材质、数量和包装等进行检验,对合格产品进行签收,对不合格产品出具退货说明,但该说明只作为甲方开始货物验收的初步凭证,不能作为免除乙方对货物应负的瑕疵担保责任的依据。
2.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的产品,除符合上述基本质量标准外,乙方供应的材料的质量标准不能低于乙方提供的样品的质量。产品不符合约定乙方应负责退换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若因为质量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应提供全部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复检报告,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其他应具有的单证。
二、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被责令停业的;
2.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2.5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对招标文件需澄清的问题,应在2020年07月24日12时前向招标人提交澄清,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招标人不回答投标人在上述时间以后所提出的任何问题,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及设计更改时,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文件将发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
4.当招标人发放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修改文件、补充文件前后不一致,发生矛盾情况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1 投标函
1.2 授权委托书
1.3 资格审查资料
1.4 投标报价资料
1.5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6 承诺书
1.7其他按本文件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各项目自行选择所需文件)
2.投标文件说明:投标方需上传加盖公章的报价明细清单为附件,未上传视为报价无效。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如不按要求投标,有可能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3.报价:报价为大理市洱海保护生态搬迁“1806”小镇建设项目(银桥地块安置区)项目钢材材料提供供货及相关伴随服务的全部价格,投标人按招标报价清单要求,以我方指定生产厂家产品进行报价,投标人须对报价清单所列的所有材料均进行报价,所有投标价均为人民币价格。工程量根据图纸核算实际规格,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4.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截止日期: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2020年07月24日12时00分前以我方要求的形式进行投标;招标方对投标文件在发送过程中所产生的丢失,遗漏不负任何责任;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所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
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后,如果投标方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开标前送达招标方,招标方可以接受;投标方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方;但开标后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书。
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平台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4日14时00分,若遇节假日开标日期顺延;
2.开标地点:云南建投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inja.com;
3.初审、澄清:招标方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视为废标;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制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文件中含糊不明之处向投标方提出询问或澄清,投标方应指派专人对澄清问题做出书面答复;投标方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九、评标: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
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为综合评标价法(商务技术评标法);
4.中标条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价格最低不作为中标的决定条件,有执行合同或协议能力。
十、中标:
在投标评标后,招标方以书面形式向中标方发出通知;我公司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十一、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本招标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准许,不得翻印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