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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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30 |
地 区: | 湖北省 |
关键词: | 广告 农业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打非治违”广告宣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咸安区农业农村局“打非治违”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NZHZCQ-[2020]009
项目内容:咸安区农业农村局“打非治违”清理行动的公告打印、制作户外宣传栏。
项目预算:人民币10.27万元
供应期: 100天
(一)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查询时点为报名时间开始,证据留存方式为下载网页相关内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它规定事项及说明。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获取时间:2020 年 7 月24 日至2020 年7 月2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获取地点:咸宁市咸宁大道158号同惠写字楼1809室
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019年的财务报表;
4) 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凭证;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响应供应商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所需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齐全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 年 7 月30 日8:30 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咸安区农业农村局407会议室(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23号)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7 月30日 8:30 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招标网(http:///)
采购代理机构:咸宁征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715)8121312/13657222163
电子邮件***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89号
招 标 人: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
电 话:15586791222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107国道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