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3 |
---|---|
截止日期: | 2020.07.28 |
招标代理: |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丽水市 |
内 容: | 招标序号:景招B[****]***号 一、招标条件 *******水利局的建设项目景**小水电清理整改退出类电站拆除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景发改投资 [****]***号,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 |
关键词: | 电站 |
招标序号:景招B[2020]096号
一、招标条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的建设项目景宁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退出类电站拆除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景发改投资 [2020]101号,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各相关乡镇。
(2)建筑规模:春岱、大地水尾、后坪、屏风岭、银龙、华发二级、坑洋、库下翘及峡桥一级半9座电站,分别位于家地乡、大地乡、九龙乡、大均乡、英川镇、毛垟乡、沙湾镇等乡镇。内容:拆除水轮发电机组、变压器、封堵进水口等。
(3)招标范围:景宁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退出类电站拆除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187534元
(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总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3、本工程不接受在建设工程严重不良行为公示期内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招标文件于 2020年7月23日起发送给各邀请单位,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7月 28日15时30分,地点为景宁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3号楼(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020 年7月27日17时前以投标确认函形式通过特快专递、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传真号:0578-5071313,电子邮箱***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八、联系电话***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复兴西路56号 地 址:景宁县新田小区28幢1楼1号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人***
电 话:13967052245 电 话:15058686318、5071313
2020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