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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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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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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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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经八路和老324省道交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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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 本项目位于灌云县燕尾港镇,包括场地及道路、室外给排水、门卫、高压配电房、洗车间、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修理库、综合楼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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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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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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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7231910080201-BD-001 |
新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项目工程施工 |
本项目各单体工程的土建及安装、场地及道路路面硬化、室外给排水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12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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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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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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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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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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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要求: 新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3207231910080201-BD-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灌发改投资[2019]1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项目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经八路和老324省道交汇处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灌云县燕尾港镇,包括场地及道路、室外给排水、门卫、高压配电房、洗车间、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修理库、综合楼工程。 2.1.3招标控制价:32561946.31 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8月 14日(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0 年 12月 11 日 2.1.4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各单体工程的土建及安装、场地及道路路面硬化、室外给排水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 自 2018 年 7 月 23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 自 2019 年 7 月 23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 自 2020 年 4月 2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 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 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 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苏清办【2013】10 号、苏清办 【2014】5 号、连清办【2011】9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5】 6 号文、连清办【2015】9 号文、连清办【2015】15 号文、苏清办【2016】7 号文、连建招【2009】 277 号文、连清办【2016】2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 苏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20】3 号、苏清办【2020】2 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 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 号文等,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连建发[2018]95 号文。 根据“连建发【2018】421 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 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 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 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不少于 6 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 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 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 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 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8月03日 09时 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3开标地点:灌云县伊山镇水利路东侧、南京西路北侧,江苏恒驰大厦9楼开标三室。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如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中第 1-6 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 7-9 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办法: 1、评标入围 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1.2、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 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 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 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 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 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 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 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 6 家和平均值以下 9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入不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2、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的,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 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在开标时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 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评标办法及K 值或 Q1、K1 值。 投标报价(10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 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 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 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0% 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 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工程 K2=90%。 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苏建招办[2019]2 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 0.6 分,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 倍,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 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14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预付款; 第二次付款:工程量完成50%(经招标人及监理等单位签字确认后)付至合同总价的20%;第三次付款:工程全部完工且经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付至合同总价的60%;第四次付款:工程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 第五次付款:余款3%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注:1.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期间的民工工资发放,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在上报已完工程量的报告中单列人工费,并办理已支付民工工资相关确认手续。若出现拖欠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从中工程进度款扣除拖欠的民工工资。 2.工程施工进行中每笔工程付款承包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不予付款。 3.承包人应给予发包人必要的工程款支付期限,以便发包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 4.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延期支付进度款而停工。延期支付进度款不计算利息。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陆拾伍万壹仟贰佰元整(6512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燕尾港镇黄海路18号 地 址:沭阳县迎宾大道新华小区北楼301室 邮 编:222000 邮 编: 222200 联 系 人: 季工 联 系 人: 潘工 电 话: 18912168839 电 话: 18121616600 电子邮箱*** 12、其他要求: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 江苏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 共伍份 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3、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 制作工 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5.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 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所需内容后全部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中并生成投标文件上传。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 疫情防控事项 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或“连易通”,江苏省“苏康码”和连云港市“连易通”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或“连易通”绿码,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考虑到本项目投标单位众多,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只允许签到的前三名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监标且每家投标单位只可委派一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开标仪式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人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人请提前下载“云视讯”,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云视讯会议号,请投标单位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开标仪式,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开标仪式的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 云视讯操作步骤: 第一步:下载云视讯APP,并注册 第二步:点击加入会议 第三步:输入会议号(开标当日公布会议号)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等防疫用品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等人员的情况,均由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连易通”获取: (1)进入“我的连云港”APP“疫情防检”页面,点击“连易通”,进入申报页面。 (2)填写您的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温馨提示: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隐瞒虚报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3)提交审核通过后,生成个人“连易通”二维码。查验人员用“我的连云港”APP扫码功能进行扫码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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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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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时间: 2020年07月23日至2020年08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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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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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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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时间 2020年07月23日至2020年08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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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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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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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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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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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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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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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灌云县燕尾港镇临港产业区新区大楼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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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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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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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季銮旺 |
联 系 人: |
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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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8912168839 |
电 话: |
1812161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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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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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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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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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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