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贤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静安区统计局入户调查宣传品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人与招标人、潜在投标人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统计局入户调查宣传品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721-25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20-04590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静安区统计局(区人普办)将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对辖区所有居民进行入户调查。为了提高居民的配合程度,现需采购一批入户调查宣传品。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4400000.00元(国库资金:44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上海市政府采购
9、最高限价:440.00
10、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人约定
11、项目联系人***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7-22 14: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7-29 14: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上述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证明资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7-22 14:00:00至2020-07-29 14: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上述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证明资料。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招标人、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相应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8-11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8-11 14: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253号4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以及装订完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1正4副准时出席开启会议。自带电脑及上网工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至上海市天目中路253号4楼进行现场验证,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验证的同时提交以上资料。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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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统计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贤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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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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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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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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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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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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