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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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3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局城南派出所监控、网络及办案区智能管理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省***春城街道城云路***号四楼(***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
关键词: | 平台 |
项目概况
阳春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监控、网络及办案区智能管理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1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781-202007-00102-0065
项目名称:阳春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监控、网络及办案区智能管理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32,003.90
最高限价(如有):932003.9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阳春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监控、网络及办案区智能管理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完工期 |
一 |
阳春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监控、网络及办案区智能执法管理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932003.90元 |
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政务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3.单位负责人***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7 月 23 日至 2020 年 7 月 2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1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春市公安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发布人: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