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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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05 |
地 区: | 福建省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荔城支公司等机构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661号海峡商务中心B楼12、13层;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2989.62m2,装修面积约为2500 m2,控制价3081314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荔城支公司等机构营业用房装修项目,含墙面、地面、屋面防水、门窗、给排水、消防、暖通、强弱电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081314元;
2.5.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资质和不低于 贰 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并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的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闽建【2016】5号文、闽建建〔2019〕4号文及其它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的规定,取消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⑤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8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至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0591-87092466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0591-83706268 ,传真:***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