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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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8.11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华能**发电有限公司**电厂石灰石粉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 项目所在地区:**省*****区 *. 招标条件 本华能**发电有限公司**电厂石灰石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石灰石粉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7-3201-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本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石灰石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九台电厂石灰石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2.2 规模: (2X660MW)超临界燃煤机组
2.3 建设工期:无。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脱硫用石灰石粉,材料含量:CaO含量≥52%;MgO含量≤1.5%;石灰石粉物料细度应能满足SO2吸收系统的要求,粒径至少达到≤0.044mm(90%以上通过325目);数量:全年用量预估约45000吨。
2.6 交货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
2.7 计划交货期: 2020年8月20日开始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运输石灰石粉的资格和能力,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证的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生产商应具备环保部门批复的相关证件和《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上述证件。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检测报告,满足招标方技术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可库存量在200吨以上的石灰石粉库,以避免石灰石粉供给的中断(提供石灰石粉库设备清单证明或石灰石粉库照片)。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7、2018、2019三年中任意年度同类产品在发电厂的供货和应用业绩,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22日9:00起至2020年7月27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一次招标已经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回函到公告中招标代理的电子邮箱***
4.2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
4.3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4 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5 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或预审文件)费用发票采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请投标人依据电子商务平台有关提示自行打印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10时30分
5.2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1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用户,原用户名不变,初始密码: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修改密码):
(1)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由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督办。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5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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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