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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资规分局档案室地面加固改造工程施工交易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7.22 标签: 浙江省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加入日期:2020.07.22
截止日期:2020.07.29
地 区:浙江省
关键词: 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我单位衢州市柯城国土整治和征收中心定于2020年7月29日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9楼会议室)以邀请方式确定柯城资规分局档案室地面加固改造工程施工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柯城资规分局档案室地面加固改造工程施工,工程地址位于:衢州市双港中路180号,交易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档案室改造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审定预算价249374元,最高限价 229424 元,工期要求为: 30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为: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交易资格要求

2.1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须是收到发包人邀请函,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2承包商拟派项目负责人***

2.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2.4以上2.1、2.2条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3、交易保证金 

3.1各承包商应于交易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向发包人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用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并写上“交易保证金”、“项目名称”及“金额”字样)未成交单位当场退回,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处退还(不计利息)。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2.1已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递交报价文件的,没收交易保证金;

    3.2.2成交承包商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

3.2.3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

3.2.4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定的条款的;

3.2.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

4、报名及交易资料的获取

4.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20年7月23日前将书面报名资料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及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交至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9楼会议室),报价文件须密封。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2承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本项目承包商确定会。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未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出具上述证明材料并到场的,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5.3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包括:

(1)资格审查表及附件;

(2)资格后审承诺书;

(3)项目人员配备表及附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无需密封,交易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工作人员)

(5)报价函;

(6)表10.2.2-5 投标报价封面;

(7)表10.2.2-6  投标报价扉页;

(8)表10.2.2-11 编制说明;

(9)表10.2.2-12 投标报价费用表;

(10)表10.2.2-13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

(11)表10.2.2-16 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2)表10.2.2-17 综合单价计算表;

(13)表10.2.2-18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14)表10.2.2-20 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5)表10.2.2-2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6)表10.2.2-22 暂列金额明细表;

(17)表10.2.2-26  计日工表;

(18)表10.2.2-29  主要工日一览表;

(19)表10.2.2-31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20)表10.2.2-32 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注:综合单价计算表、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报价时可不打印,在被确定为承包商后提供)。

5.4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法报价,承包商统一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并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企业自身实力考虑部分风险自主报价。除合同规定的可调内容外,承包商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

5.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等有关现行补充规定计取:

建筑装饰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下限8.57%,上限10.47%)计取,规费按27.92%计取;税金按9%计取。

5.6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图纸设计、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5.7公示结束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报价文件副本。

 6、承包商的确定

6.1承包商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6.2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者为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6.3承包商交易资格要求不符合的,发包人予以拒绝;对候选承包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如不符合交易公告要求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6.4报价在最高限价 229424 元及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6.5候选承包商公示期3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候选承包商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承包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未签订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并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6.6签订合同之日即作为开工之日,发包人将以此时间点作为考核承包人工期履约的起始点,发包人将拒绝承包人提出的延误工期的理由。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6.7发包人将对承包商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如发现恶意报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将取消其承包人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6.8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并采取相应措施。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7、合同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见附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招标网上发布。

    附:1.报价文件格式(到代理公司获取)

2.工程量清单(到代理公司获取)

3.合同条款(到代理公司获取)

 

 

                   发包人:衢州市柯城国土整治和征收中心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徐      电话:***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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